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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22〕14号)精神,推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到位,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营造良好人口环境,结合我市实际,青岛市卫健委牵头起草了《青岛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1日。
联系人:官琳 李红军
联系电话:0532-85912582
电子邮箱:wjwlihongjun@qd.shandong.cn
信函邮寄:青岛市闽江路7号,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邮编266071。
附件:青岛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30511).docx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政策解读:青岛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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