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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布青岛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对11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根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271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如下:
一、将市发展改革委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青岛市关于市内三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方案》调整出目录。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定,现纳入目录管理。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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