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青岛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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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0181372651635268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12-06
  • 发布日期 2022-12-06
  • 编号
  • 制发机关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22年3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布青岛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对11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根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271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如下:

    一、将市发展改革委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青岛市关于市内三区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方案》调整出目录。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定,现纳入目录管理。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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