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政务公开引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12-16
字体大小: 打印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制度公开、执行公开、政民互动等多项举措,以政务公开促进农村地区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利的环境基础。

  一、强化制度公开,奠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基础”

  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村(社区)公示栏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垃圾分类各类政策和经验做法。要求垃圾分类示范村设置垃圾分类公示栏,集中公开村民分出并投放的四种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时间、最终去向和责任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职责等内容,村庄里的垃圾桶(点)平面图、垃圾分类红黑榜、监督单位,规范垃圾分类收运,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二、强化执行公开,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步入“新阶段”

  结合村庄实际,制定了以“亮身份、亮姓名、亮人数、亮考核、亮级别”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五亮”公示牌制度,将其作为村庄住户的“文明身份证”,直观督促村民参与分类,公开检验村民分类质量、生动营造分类氛围。根据村民“知识知晓率、分类准确率、按时按点投放率、活动参与度、门前院内卫生整洁度”进行考核定级,公示牌的“级别”分为垃圾分类示范户、普通户和达标户三个级别,看“牌”可知分类成效,看“牌”可感文明程度,左邻右舍相互监督,激励村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争创“示范户”。

  三、强化政民互动,引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

  扩大参与覆盖面,深化宣传发动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系列活动,开展了世界环境日垃圾分类行动,“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特约监督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现场视察等活动,让社会各方了解、支持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深化阵地宣传,在镇(街道)、村(社区)设置垃圾分类宣教中心50余处,让村民在家门口体验和学习垃圾分类知识;深化村(社区)宣传形式,从以往“设点发材料”形式逐步向“逐户做沟通”的“敲门行动”转变,组织各区(市)累计开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百余场,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宣传指引约100万份,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