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3-02-20 来源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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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攻坚,久久为功,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全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夏秋季臭氧污染强化治理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统筹谋划靶向攻坚。开展美丽青岛大气专项行动,圆满完成各项行动任务。突出协同减排和精细管控,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强化治理。着力打好消除重污染天气攻坚战,采取1+12”方式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2022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26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1%;空气质量优良率88.5%,同比提升3.6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推动落实33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国省控重点水体断面达标保障和水质提升。加强污染物排放源头管控,推进772个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创新实施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每月核算通报78个地表水生态补偿情况,激发区(市)治污积极性。做好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崂山水库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新增完成76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现有82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2年,全市20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标,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三、大力推进海洋污染防治。强化陆岸海协同治理,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格落实湾长制,实施区(市)、镇(街)湾长常态化巡湾。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排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一口一档”,6174个入海排污口(排口)完成排查整治和验收销号6158个。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灵山湾获评全国首批4个美丽海湾,位列第一名,央视《焦点访谈》、山东卫视《晚间新闻》对我市海湾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中宣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专门点赞。全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

四、稳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污染管控和修复,严控土壤污染风险。获批全省唯一开展全国“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城市,印发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等试点工作,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至176家,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全年共组织评审报告388个,开展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地块8个。加强建设用地全过程管理,147个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跟踪服务135个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调查项目。全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五、服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源头污染防治,统筹环境改善与温室气体减排双重任务。印发实施“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西海岸新区获批全国首批、全省首个气候投融资试点。组织实施202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完成减排重点项目69个,4项主要污染物全部完成重点工程量减排目标。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崂山区、城阳区成功创建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西海岸新区、胶州市成功创建首批全省生态文明十强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全省率先启动崂山生物多样性调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按要求推进。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核心任务,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严要求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生态环境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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