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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树牢“担当、协同、高效、创新、标杆”理念,深入开展持续攻坚创优大抓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全面实施“11311”思路打法,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双保、双促进”,加快建设山海城相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
一、全力推进美丽青岛建设
(一)编制实施“十五五”生态环境领域规划。高质量编制印发“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实施。
(二)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全面实施《青岛市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进整县制美丽乡村建设。
(三)统筹实施美丽系列建设行动。加快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修订完善《青岛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四)持续打造美丽青岛建设品牌。深耕“八美之城”美丽品牌,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五)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二、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巩固大气污染攻坚机制运行实效。用好青岛市大气污染攻坚工作小组平台,组织开展能源、交通、工业、扬尘、生活源等各领域专项攻坚。
(二)精细开展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加强VOCs收集、治理全流程监管,开展原辅材料替代,完成低效失效设施整治。深度治理传统产业集群、涉VOCs重点企业、储油库。
(三)精准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防治。以扬尘源、燃煤源等为重点,分类施策攻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及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
(四)有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挖掘减排潜力,力争完成800个以上减排项目。深入开展燃煤污染治理,按照省级部署推动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五)综合治理移动源污染。推进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动态清零”,推动国四柴油货车和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三、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统筹推进重点流域治理。以优化调整后的国省控流域为重点,压茬开展冬春季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和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河流支流及小微水体治理,排查整治不少于100条小微水体。
(二)强化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流域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评估,摸清重点河湖水生态底数。防范和治理河湖富营养化,加强水华监测。
(三)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好河道巡查等制度。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动态排查整治。
(四)持续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城镇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调查。开展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五)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湾长制。健全入海排污口“一口一档”,开展动态排查。加强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海水浴场水质和海水养殖尾水检测。
四、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计划,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建立农药原药制造、焦化企业腾退地块污染管控清单。实施4个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分类完成污染风险管控。
(二)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用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制度经验,保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抓好已建成设施运维管理。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五、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一)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推进全省首批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回填试点建设,拓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路径。加强废电器拆解和“新三样”退役装备环境监管。
(二)抓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全面推行危险废物统一管理,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推进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实施董家口化工产业园综合治理等2个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建设。
(四)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十五五”“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完善“无废细胞”培育体系,培育“无废细胞”不少于200个。
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一)严格生态保护监管。开展“绿盾”强化监督行动,深入实施“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做好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成效评估相关工作。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青岛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继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调查,抓好生物多样性养护观测站点常态化运行。
(三)稳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基础。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七、全力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靠前抓好重点项目全周期保障。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实施精准保障。深入开展环评智能化辅助审批,深化“许小可”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一体化办理省级试点。
(二)创新减污降碳实践路径。完成3个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企业试点终期评估,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模式。按期完成发电、钢铁行业全国碳市场履约任务,探索开展重点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
(三)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核查评估,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完成年度审核验收。
八、切实守护美丽青岛建设安全根基
(一)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及时修订市、局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应急预案抽查。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二)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加强放射源在线平台日常监管,强化移动探伤企业安全监管。
九、健全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坚决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印发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有序推进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尚未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
(二)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宣贯。深化“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开展法治惠企服务。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规范化提升行动。
(三)深入开展美丽青岛建设全民行动。常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承办2026年山东省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
十、加快提升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监测能力
(一)深化开展执法大练兵。组织开展两轮生态环境执法比武,保持执法练兵实训常态化。开展跨区域交叉执法、联合执法。
(二)优化监管帮扶机制。深化政企互动执法帮扶,完善企业家圆桌座谈会议机制。动态调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非现场执法占比50%以上。
(三)强化精准高效监管。用好智慧监管平台,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依法开展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四)提升排污许可管理质效。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五)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推动区域环境监测实验室协同共享。扎实推进国家海洋监测基地建设。
十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等制度。高标准开展正确政绩观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压实责任链条。
(二)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清廉润心行动,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持续深化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
(三)大力锻造环保铁军队伍。深入谋划实施持续攻坚创优大抓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深化作风整治,强化基础工作攻坚。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功能。深入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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