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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市统计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十五五”开好局提供统计支撑。
一、聚焦“国之大者”,扎实开展重大普查调查
1.高质量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宣传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认真开展综合试点、清查摸底、“两员”选聘、业务培训等工作,为正式普查登记奠定坚实基础。
2.高标准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深化“市级统筹、区(市)负责、镇街落实”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坚持“进度清单、质量清单、问题清单”三级清单制度,动态把握人口总量、特征变动趋势。
3.高水平推进社情民意调查。推动社情民意调查项目实现平台化统筹、网络化部署、信息化闭环管理,优化调查工作流程,精准捕捉民意诉求发展趋势,助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成效。
二、紧盯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着力强化经济运行监测
4.提升统计监测分析水平。加强先行指标研判,按月归集行业、区(市)指标数据,定期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靶向对策建议。
5.前瞻开展重点领域专题研究。开展装配式建筑业、“好房子”监测分析,探索人才资源多维度测算方法,推进赛会经济、数字经济、康养产业等新兴领域调查研究,为政策制定、行业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6.深化城市对比分析。围绕城市综合竞争力进阶升位,监测对比国内重点城市、副省级城市、省内地市重点指标,服务全市在现代化强省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
7.增强统计宣传质效。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和数据,精心办理社会咨询事项,唱响经济光明论。高质量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统筹组织“行风在线”等线上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围绕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稳步推动核算改革实践
8.健全完善统一核算体系。加快构建以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制度为核心,审核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双配套的统一核算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核算数据质量与核算结果科学性。
9.强化市区两级统一核算。巩固区(市)统一核算改革成果,规范核算流程,加强基础数据审核评估,提升关联数据匹配性,增强生产指标与效益指标协调性,全面强化统一核算工作质量。
10.拓展核算服务维度。开展规上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探索研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优化完善区(市)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制度,更好反映重点领域发展成效。
11.高效做好投入产出编制。收集加工测算居民消费、财政决算等基础数据,编制市级投入产出表,开展投入产出分析,全面展现产业间经济技术联系。
四、锚定统计发展改革前沿,不断推进制度方法创新
12.统筹推动国家、省统计改革部署任务。开展移动端“四下”抽样调查商贸单位数据直采,落实亿元以下投资项目抽样调查试点要求,做好部分规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专项调查和规下企业全面试点调查,为方法制度创新提供青岛智慧。
13.优化“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监测。按季度汇总企业数量、营业收入、发展质效等相关数据,多维度动态反映全市及分区(市)产业发展情况,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
14.推进新能源统计监测。优化完善新能源统计监测制度,定期开展新能源产业监测。推动能源分品种核算工作,编制市级能源平衡表和区(市)简表,反映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成效。
15.开展服务零售额测算。建立服务零售额统计监测工作规范,测算反映服务消费等新兴领域发展趋势变化,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作出统计贡献。
16.创新航运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定“综合+专项”指标体系,实现相关产业可统计监测、可分析评估、可跟踪呈现,精准描绘航运服务细分领域发展态势,助力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能级。
17.探研支出法核算应用。研究市级支出法核算,科学反映消费、投资、净出口等三大需求结构及拉动经济增长特点,促进供给和需求实现良性互动。
18.深化国有、民营经济双板块统计监测。完善监测制度,细化统计范围,优化增加值核算方法。研究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成效与贡献,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协同共进。
19.实施先进制造业统计监测。厘清产业范围、规范统计标准、梳理企业名录,跟踪反映各个关键环节运行情况,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五、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0.广泛开展统计普法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推动各级各部门常态化落实统计法治学习任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尊法守法氛围。
21.夯实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理体系和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制度,完善分专业审核办法和评估反馈机制,常态化开展实地核查,增强统计数据可靠性。
22.巩固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完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建立常态化工作协商与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
23.抓实统计督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建立台账、谋划措施、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对账销号、长效保持,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六、着力提升统计治理能力,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24.夯实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落实《山东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指南》《关于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基层统计工作指南。深入实施省、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强化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范部门调查项目审批监管,提升统计管理水平。
25.加强统计专业培训。持续深化市、区(市)、镇(街)、统计调查对象四维贯通培训体系,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业务骨干人才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基层统计人员能力素质,减轻工作负担。
26.纵深推动高质量纳统工作。完善高质量纳统系统,加强大数据应用,实现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智能识别与动态监测。健全完善“三库”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季度推送机制,提升纳统时效性与覆盖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7.全面推进统计领域数字化转型。探索“人工智能+统计”深度融合应用场景,打造经济运行智能分析体、AI咨询助手,通提升统计数据开发、分析研判、服务保障的效能与水平。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保持“四上”单位全覆盖。
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8.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工作安排,用真实准确客观的统计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9.扎实做好“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聚焦市委“实、新、快、严”工作作风,强化事争一流、实干担当的精气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梳理解决制约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作风问题,以实干实绩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
30.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31.加强党建引领融合互促。持续倡树“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精准高效、融合创新”统计机关文化,开展“处长讲业务”“我为发展献计策”等实践锻炼活动,维护清朗向上的机关风气。
32.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扛牢局党组主体责任,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守牢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应急值守、保密、信访等一排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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