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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攻坚落实、改革创新、赋能强基、共治共享,聚焦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一条主线”,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治理“两个重点”,抓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突“三大主业”,全力抓好五方面重点工作。
一、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收官战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发挥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起底明责,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紧盯重大工程项目、新兴行业领域以及安全生产与公共安全交叉地带,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及时消除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
2.统筹推进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扎实推进62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做好三年行动总结收官,以建章立制为重点,形成一批长效管理制度,推广一批典型经验。
3.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健全企业自查自改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持续推进“三违四业”、冷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推动安全要求嵌入全流程、各环节。
4.严格督查考核事故惩戒。优化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提升考核质效。深化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专项督导、“回头看”、警示曝光,持续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责任措施落地落实。用好一案双罚、行刑衔接、信用惩戒等强力手段,跟踪调度事故处罚进展,并按要求在信用网站公示。
5.推动安全生产协同共治。畅通举报渠道,推进社会有奖举报和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互为补充、共同发力。持续推进安责险非高危行业试点,提升事故预防服务保障质效。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严查出具虚假报告、租借资格证书等行为。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线索共享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二、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6.强化危化品领域安全监管。完成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整治,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小化工”。组织开展一般化工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精准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保持董家口园区、新河化工园区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
7.强化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突出抓好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落实,持续开展非煤矿山专家指导服务,加强“审计式”帮扶成果转化。对平度市旧店镇、莱西市南墅镇2个金矿聚集区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
8.强化工贸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动态更新企业底数,实施差异化监管。组织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服务,紧盯中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提升行动,持续培育企业安全生产“明白人”。
9.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强化市、区(市)两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筹,严格落实事前报备、扫码入企、全程“说理”等措施。加大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工艺环节、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线索的核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助企合规”系列执法服务,推行轻微违法“普法教育、责令整改、跟踪指导”递进式执法。加强市、区(市)、镇(街)三级执法贯通,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才梯队建设。
10.强化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深化“优解思维+靠前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落实重点项目“上门帮办”、高危项目“靶向施策”。推广应用“剥洋葱、清单式”安全审查,加快推动“联合审批”制度向区(市)延伸。
三、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
11.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出台市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文件,编制市防减救灾委办公室工作手册。制定《青岛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补齐恶劣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2026年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更新。推动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持续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将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内容纳入党校教学,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应对能力。
12.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修订《青岛市森林防灭火责任追究办法》,健全党政领导、综合指导、行业监管及属地监管责任体系。修订“一山一案”“一区一策”,编制清单化火灾扑救手册。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拉动演练、毗邻区市跨区域联合演练。完善“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强化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应用,常态化做好风险研判、滚动会商、预警发布等工作。
13.提升防汛救援能力。深入开展“分级分类+网格化”防汛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防汛救援运行机制,提升防汛救援信息化“一张图”指挥作战效能。开展防汛救援队伍实战拉动演练,提升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14.提升防震减灾能力。完善站网布局,完成海上平台和琅琊台地震观测站建设,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协调推动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升住房抗震防灾能力。编制《青岛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构建多层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组织开展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与精细化规范管理,提升地震台网监测效能。
四、强化突发事件应对保障水平
15.提升应急指挥实战能力。建强市、区(市)应急指挥部体系,完善市、区(市)、镇(街)一体化应急指挥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值班值守巡查,加强值班培训,有针对性组织重要突发事件复盘。深化部门、军地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开展应急指挥保障业务百日练兵。推进应急指挥通信设备迭代升级,强化“三断”条件下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16.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梳理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制定市级应急演练计划,加强“四不”“双盲”演练督导。定期组织现场指挥部拉动实战演练,提高综合保障和现场处置能力。
17.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落实国家、省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要求,探索推进“应消一体、队站合一”模式,推动基层应急综合救援站与消防救援站优势互补、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开展专业救援队伍能力考核评估,加强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队伍管理。
18.优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应急物资前置储备试点,提升极端灾害应对能力。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做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救助等工作。
五、夯实应急管理基础保障支撑
19.全力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科学编制“十五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十五五”防震减灾规划,围绕未来五年目标和举措,谋划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工程和项目。
20.持续推进“数智青安”建设。持续优化“人工智能+监测预警”大模型。制定《城市安全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专题对接规范》并落地实施。推进危化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推动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广应用智能无人巡检等技术装备,持续优化数字危化系统应用。指导重点工贸企业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拓展非煤矿山“无视频不作业”覆盖范围。
21.强化应急管理法治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述法制度,抓实全员学法考法工作。统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立法调研。科学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参与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
22.加强社会科普宣教。持续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构建“三微一抖+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宣传格局。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在我心中”等宣传活动。持续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推动综合性考试点建设,提升“三项岗位人员”培考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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