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2-29
字体大小: 打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全国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严要求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主动服务和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健全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全力建设山风海韵、魅力宜居、活力善治的美丽青岛。

一、全面推进美丽青岛建设实践

(一)加快推动美丽青岛建设。组织推进实施《美丽青岛建设规划纲要(2022-2035年)》及三年行动方案,努力打造一批美丽山东建设实践样板。

(二)压茬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统筹推进青岛市、区(市)两级示范创建,再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积极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强县。

(三)争创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加快崂山湾、西岸前海湾区美丽海湾建设。打造一批省级及以上美丽河湖。

(四)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十大行动”,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主阵地,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系统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序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构建青岛市重点海湾海洋生物信息库,抓好生物多样性养护观测站点建设,建立健全陆地监测网络。

(六)严格生态保护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空天地”一体化监管,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启动生态状况调查评估。

(七)全力服务保障省市重大战略。推动青岛都市圈、胶东经济圈一体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参与做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六个城市”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生态环保领域服务保障。

二、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制定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编制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及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计划,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治气工程”,力争完成3000个以上减排项目。

(二)聚力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差异化管控。开展低效失效设施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工业炉窑、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情况。

(三)精细开展夏秋季臭氧治理攻坚。紧盯涉VOCs重点行业,加强全流程管控。强化石化、有机化工企业LDAR管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四)有效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专项防治。实施“1+N”联防联控,突出扬尘、散煤等防治重点,分类施策攻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

(五)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制定全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工业领域噪声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为考生送安静”绿色护考活动。

三、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统筹实施精准治理。落实好11个国省控流域20个国省控断面“一河一策”治理保护方案,提升全市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稳定性。

(二)聚力抓好监督管理。落实好水质加密和自动监测、重点断面定期巡查等机制,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巩固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果。

(三)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持续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行动,确保16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四)纵深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严格落实湾长制,压紧压实各级湾长责任,强化海湾巡查监管。优化入海排污口设置。

(五)稳步推进入海河流总氮管控。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污染研析,“一河一策”开展总氮污染治理,加大入海河流重点河段等检查力度。

(六)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完成治理村庄260个。加强建管衔接,狠抓设施运维管理。强化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管,杜绝返黑返臭。

四、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围绕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提升3个重点领域持续先行先试,积极构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二)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隐患排查评估和自行监测抽查,指导企业规范落实法定义务。

(三)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报告评审把关,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四)加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工厂”“无废园区”等11类“无废细胞”建设,促进全市固体废物治理水平提升。制定第二批“无废细胞”创建指南和标准。

五、优化路径协同推进减污降碳

(一)强化综合系统治理。制定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方案,提高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组织实施一批减排项目,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探索多领域多层次试点示范创建。开展减污降碳协同示范。开展近零碳试点示范,推进崂山区、高新区、胶州市三里河街道管理村等省级首批城市、园区、社区试点建设。

(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模式。编制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开展发电、钢铁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    

六、全力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清单,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做好主要污染物指标要素保障,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强化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帮扶指导。

(二)提速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完成“三线一单”数据智慧化应用系统建设,强化“三线一单”在产业布局优化、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开展“三线一单”年度跟踪评估和动态更新。

(三)积极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开展青岛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实施环保产业调查统计,推动青岛上合示范区绿色低碳产业基地建设全省生态环保特色产业园区。

(四)有序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工业园区创建要求,梯队化推动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完成202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制定实施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建设。

七、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一)提升执法能力。深化“教、学、练、战”四位一体练兵,完善“5+12+50”执法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执法检查和办理案件能力。继续推进“春雨”“烈焰”“秋风”“瑞雪”季节性综合执法。

(二)优化执法方式。深化执法一体化平台使用,强化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建设移动源综合一体化系统,精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货车和加油站油气回收的监督检查。

(三)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强化排污许可与环评、监测、执法联动,推动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持续加强排污许可质量核查。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基层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及监测仪器设备调查,制定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提升方案,满足辖区环境管理监测需求。

(五)强化污染源自动在线监管。按时完成污染源自动在线安装并与省平台联网。开展污染源自动在线数据质量“线上线下”核查。

八、健全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从严从实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中央、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常态化述法评议、学法用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开展精准普法路径。

(三)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行政处罚“一案双查”。放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效应,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四)拓展生态环保实践活动平台。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巩固壮大新媒体阵地,拓宽与公众交流融通渠道。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九、提升环境安全保障能力

(一)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修订区(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市、区两级应急物资库建设,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

(二)巩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持续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重点企业,饮用水水源地、海洋等重点区域,核与辐射等重点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三)夯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推动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

十、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深入推进清廉建设。发挥“忠诚廉政•环保卫士”廉洁文化品牌效应,用好生态环境系统廉政教育基地。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三)精准科学选用干部。鲜明树立重实绩重实干用人导向,突出在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坚持“使用就是最好的培养”,将优秀年轻干部及时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

(四)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全市生态环保专题培训班。实施精准考核、差异考核,以考促干、以考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