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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4-02-28 来源 :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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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强化“打头阵、当先锋”意识,以优化高品质供给、拉动高品质消费、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高质量发展为重要着力点,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不断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文旅新贡献

一、提升产业发展能级,积极培育文娱旅游消费增长点

1.大力提振文旅消费。实施文旅消费全面提升计划,开展专题消费促进活动,统筹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复核工作。拓展微度假、慢休闲、夜经济等消费新场景、新产品、新业态,打造“跟着演出(音乐、电影、赛事)去旅行”品牌。充分挖掘崂山文化内涵,加强啤酒元素运用,丰富“青岛游礼”旅游商品体系。

2.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加快打造优势文旅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省级“百企领航”企业,争创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深入实施文化数字化行动,大力发展数字文旅、数字创意、元宇宙等新兴业态。实施影视产业提振计划,支持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打造国内一流的影视工业化基地,加快中国广电·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建设发展。举办第十二届中国(青岛)国际邮轮产业大会、第四届中国研学旅行及教育产业博览会。

3.推进重大项目招引建设。赴长三角、粤港澳、沿黄河流域等地开展招商,招商合同金额不少于45亿元。重点推进总投资955.3亿元的71个文旅项目,力争15个项目2024年完工或投入运营。

4.突出金融赋能。加强银政企合作,畅通融资渠道,指导推进文旅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建设。开展金融服务文旅企业行动,擦亮“文旅金声”企业服务品牌,争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二、深化旅游品质提升攻坚,积极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

5.塑强海洋旅游优势。做强“海上游青岛”品牌,编制海上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完成二中湾码头建设,启动小麦岛、极地西、仰口码头建设,新开通海上航线不少于2条。推动邮轮旅游全面恢复。加快竹岔岛、小管岛、灵山岛等海岛旅游开发。推动唐岛湾、奥帆中心2个大型旅游演艺项目上半年与游客见面。

6.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深化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培育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1条以上,乡村旅游品牌单位5家以上,4星级以上酒店4家以上。支持崂山争创世界级旅游景区,石老人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完成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深入开展百家景区焕新行动,做好全市A级景区质量等级复核和旅游厕所评定验收工作。支持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对外开放,开通老城区旅游专线,完善“一部手机游青岛”平台功能,推出文旅惠民一卡通等产品。抓好导游培育,强化“最美青导”导游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

7.深化文旅融合。丰富工业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婚拍旅拍等文旅业态,指导支持西海岸新区做好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加大文物、非遗、博物馆等与旅游融合发展力度,深化“丈量青岛”主题游径建设,有序推动名人故居对外开放。加快推进历史城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创建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工作。

8.加强文化交流和宣传推广。赴日本、韩国、欧洲等地开展文旅交流推广,做好上合商旅文化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与上合组织国家城市、东亚文化之都、世界电影之都间交流与合作。做好国内外主要客源地市场营销和互动交流,稳步推进入境旅游复苏振兴。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举办冬游青岛、“局长带你游”等宣传推广活动,办好全市旅游发展大会。创新新媒体营销方式,挖掘本土特色,精心策划热点,开展城市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和宣传口号征集、网红打卡地评选。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扩大文化惠民成效

9.加强文艺精品创作。推进文艺团体发展和人才培养。落实“齐鲁文艺高峰”计划,新创、复排剧目不少于20部,指导京剧《东方大港》、话剧《烟火人间》、吕剧《百川东到海》等重点剧目打磨提升,做好第17届“五个一工程”奖参评工作。推出一批彰显青岛特色的影视精品,力争年内影视备案立项作品超100部,引入投资成本过亿元影视项目5部,积极申办第34届中国电视剧“飞天奖”颁奖典礼。

10.优化公共文化空间布局。开工建设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市图书馆新馆、市美术馆新馆,市博物馆扩建工程竣工。推进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推动庭院演艺场景升级和内容创新,高标准打造一批城市书房。开展全市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指导各区(市)制作公共文化场所服务电子地图,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公共文化活动。加强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建设,承办第36届全国十五城市公共图书馆工作研讨会。

11.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化“欢乐四季”群众文化活动,每季度发布各区(市)重点公共文化活动,全年举办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5万场次,文艺演出不少于400场。做好“一村一年一场戏”“一村一月一电影”、全市群众性小戏小剧创作展演工作,拓展“公园+”文化活动。办好全国水彩画名家学术邀请展、谭盾音乐周、大剧院艺术节、“村晚”、“海燕奖”群众文艺原创作品大赛、市民文化节等大型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工程,全年开展阅读活动不少于300项,培育一批山东省最美书店。深化拓展“四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实现自然村终端全覆盖。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积极推进文化“两创”

12.加强文物保护利用。高质量开展青岛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编制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规划。积极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深化“探源青岛”工程,申请开展琅琊台遗址课题性考古发掘,推进三里河考古遗址公园等建设工作。加强革命文物资源挖掘和阐释,做好民间红色藏品征集和口述史采集,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月”“讲讲我家的红色故事”等活动。一体化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和文化体验廊道建设,加快崂山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区、胶东红色文化片区建设。

13.提高非遗传承发展水平。启动《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编制工作,加强非遗传承项目和传承人梯队建设,开展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和第七批市级代表性项目认定公布工作。擦亮“山东手造·青岛有礼”品牌,打造一批手造特色街区,评选10家以上非遗工坊,组织“非遗优品”展示展销和网络推介,举办全市“非遗+”文创大赛和少儿手工艺大赛。持续推动非遗进景区、进商圈、进校园、进公园,开展非遗技艺展示、曲艺展演等活动不少于100场,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宣传展示活动和天后宫新正民俗文化庙会、萝卜元宵糖球会等传统民俗活动。

14.高质量建设“博物馆之城”。优化四大博物馆集群布局,推动西海岸新区博物馆新馆、贝壳博物馆新馆等重点博物馆建设。持续推进中小博物馆提升行动,鼓励发展民间博物馆,组织开展第五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

五、提升治理水平,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5.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局长办公会前学法、班子成员年终述法等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拟上党组会(办公会)议题、对外签订业务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文旅行业普法宣传。持续推进城市书房、全民阅读、旅游等领域立法进程。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开展文旅市场“体检式”暗访,定期通报行政执法案件。

16.推进市场高效治理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试点工作,建设信用服务管理平台,构建信用消费交互场景,打造信用旅游品牌标识。探索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社会义务监督员模式。开展“旅行社条例学习月”活动,规范旅行社线上、线下经营,持续治理“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深入推进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工作。

17.强化文旅执法监管。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在线旅游执法监管。健全涉旅重大投诉和舆情快速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旅游投诉“首接首处负责制”。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和剧本娱乐等新业态监管。加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网络、旅游、文物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开展“剑网”“净网”等专项行动,深化“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违法犯罪案件联动查处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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