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9-06
字体大小: 打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围绕“全国一流、全省第一”目标,扎实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创新提升年”活动,持续加强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1.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理论武装。深入研学《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举办专题研讨会和培训班,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

3.编制实施“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规划。对标中央、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实施《青岛市“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规划》。

4.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

二、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

5.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部署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组织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举办一期全市专题培训班,组织开展法律政策全员学习考试,加强考试结果使用。

6.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出台《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7.出台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具有青岛特色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措施,开发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积分管理系统。

8.建立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关怀制度。出台专门政策,增强先进典型的获得感、幸福感。

9.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评选宣传“青岛市最美退役军人”“优秀兵支书”“就业之星”“创业之星”等先进人物事迹。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集中宣传。

四、做好移交安置工作

10.高质量完成移交安置任务。完善“人岗相适”等“直通车”式安置办法。

11.完善退役士兵国有企业“双向选择”安置方式,加大工作力度。

12.提升移交安置服务水平。开展退役军人“暖心工程”,对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情况跟踪督导,形成工作闭环。

13.加强教育培训和政策宣传。上好“退役第一课”,提升“政策进军营”宣讲质效,落实待分配军转干部地方岗位实训制度。

五、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14.完善教育培训政策。制定我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推动落实退役士兵教育优待政策。

15.丰富教育培训形式。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基地。创新全要素培训模式。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进党校、进高校、进名企开展党性教育和研修实训。

16.推进“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行业合作就业模式。发挥退役士兵技能承训机构作用,开展以市场化就业为导向的“培训+就业”直通车、创业实训营等。

17.探索直招专招退役军人模式。对接退役军人部签约大型企业,遴选我市大型民营企业开展退役军人直招专招。

18.加大就业服务力度。推行“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模式,组织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持续推进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动态清零。

19.完善创业平台建设。筹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总部,搭建“一总部、多基地”的全周期创业服务模式。探索成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家委员会。

20.多渠道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常态化组织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定期举办军创沙龙、直播推介等活动。

21.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作用。继续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与智力扶贫和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工作。

六、加强军休服务管理

22.做好军休干部移交安置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承接军休移交安置任务。

23.加强军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

24.建设全国首批次军休大学。

25.实施关爱军休功臣工程。适时推广“网上军休所APP”。挖掘宣传军休英模事迹与先进工作典型。鼓励军休干部发挥更大作用。统筹推进社会化布局和适老化改造。

26.狠抓军休标准落实。落实《军休服务与管理规范》,举办军休业务标准培训班。制发《军休业务标准专项考评规范》。授牌首批“青岛军休标准示范点”。

七、提高优抚褒扬纪念水平

27.继续提高优抚标准。制定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梳理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

28.提升优抚褒扬工作社会参与度。开展“尊崇军人、关爱英雄”社会化关爱行动,实现优抚对象生活有照料、健康有保障、精神有寄托。

30.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完成新版残疾人员证件换发、残疾等级评定专项核查工作。

31.推动优抚医院职能拓展。推进建立“医联体”,加挂“光荣院”牌子。

32.积极稳妥做好荣军卡工作。

33.营造尊崇英雄的社会氛围。开展“百年英烈、百名老兵”宣传纪念活动、文物征集和口述历史活动。组织关爱烈士父母和烈士寻亲活动。参加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打造“巾帼宣讲团队”。

34.深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五年计划和“五四纪念馆”规划建设。

八、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35.强化组织机构建设。调整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举办双拥工作培训班。

36.稳固双拥宣传阵地。“双拥主题公园”“双拥文化街(路)”实现区(市)全覆盖,“拥军墙”“光荣栏”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协调开通地铁、公交双拥主题专线。

37.丰富双拥共建内容。协调开展“双拥国防宣讲进万家”“军营开放日”“军事日”等活动。

38.打造社会化拥军品牌。成立“荣军联盟”,组织开展“千企万店齐拥军”活动,各区(市)打造1-2条“荣军商业街”。

39.营造浓厚尊崇氛围。组织开展关爱现役军人家庭活动。做好欢送新兵入伍、退役返乡“荣归”、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庆送喜报等活动。

40.完善双拥工作协调机制。召开双拥工作总结暨争创双拥模范城“十连冠”动员大会,做好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抽查迎检工作。研究办理2021年实事项目。

九、深化基层基础基本建设

41.巩固提升“五有”“全覆盖”。实施公章备案管理和人员考试挂牌上岗制度。在驻青高校、大型企业、商圈、部队营区等建立特色服务站点。

42.健全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实施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服务机构人员下沉分级包联。编制发布四级服务机构业务清单、任务清单和服务清单。

43.全面深化星级评定。指导创建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实施星级创建攻坚工程,争创一批四星级以上服务机构。

44.建强“退役军人之家”。以镇(街道)服务站为重点,打造独具特色的“退役军人之家”。

45.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志愿服务。构建四级联动志愿服务管理体系,推动纳入地方政府应急救援体系,打造“圆”航志愿服务品牌。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

46.争创模范机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树旗帜、当先锋”行动,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援藏、驻村书记、社区共建等工作。

47.加强机关政治文化环境建设。打造“荣军阅读”“清廉之岛、军魂永驻”党建品牌,持续开展“党章学习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