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崂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上报青岛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平顶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的请示》(崂政呈〔202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平顶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海岸线,西至滨海公路、王沙路,南至王山口村,北至规划湾横4号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47.97公顷。要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建设,打造形象突出、环境优越、配套完善、功能丰富的健康城门户服务区及风情旅游区。
二、要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以需定建、优化配置”的基本原则,规划新增居住用地(除村庄安置区)应按照市政府规定配建人才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三、要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管控。区域内项目建设应符合崂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城市空间刚性要素、严守生态红线。优化提升城区环境品质,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达到71.57公顷。做好区域防洪涝、防风暴潮等防灾设施的建设,整体提升该片区防灾减灾能力。
四、要加快推进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湾横4号线等主干路,湾纵5号线、湾纵7号线等次干路,并完善区域慢行交通系统,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用地面积达到67.02公顷,规划城区路网密度达到9.78公里/平方公里。
五、要加强城市设计的引导,做好与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的衔接,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规划的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空间布局、体量、高度及风格的控制和引导。
六、要加快各类公益设施建设。优先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控规确定的各级各类公益设施实施刚性控制,近期不能实施的,应做好用地空间预留控制,不得随意取消、调整。
七、控规批复后,应与山东省大陆海岸线修测成果实时衔接。2008年省政府批复的山东省海岸线向海域一侧用地,需待山东省大陆海岸线修测成果最终获批后方可启动建设。
八、要对控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控规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九、你区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存档,并将控规成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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