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青岛八大关-太平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南政呈〔2020〕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八大关-太平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太清路、东海一路、太平角六路,西至荣成路、延安一路,南至海岸线,北至市南区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424.37公顷。要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建设,努力把该片区打造为以旅游休闲、疗养度假、文化展示功能为主导的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
二、要严格保护整体自然风貌和历史街区空间格局、风貌要素、视线通廊,保护好区域棋盘式道路格局,逐步整治与历史风貌不协调和破坏历史风貌的现状建(构)筑物及设施,按照《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要求,严格控制建设活动,核心保护区内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有利于街区风貌保护与延续的建设项目以外,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
三、探索实施以街坊、院落为单元,以针灸式、渐进式为主导的城市微更新模式,对历史建筑进行分类保护与活化利用,创新模式、业态和手段,推进功能填补和空间织补,以点带面,激发街区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复兴历史城区。要通过改造提升,高品质打造集滨海休闲、健身、观光和疗养等功能为一体的滨海木栈道示范段。组织布局旅游体验线,利用现有设施增设服务驿站、公厕、健身等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四、要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生态保护”“城市双修”等规划理念,严格控制城市空间刚性要素、严守生态红线,保护现有滨海岸线、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资源,提升环境品质,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达到177.51公顷。相关项目建设应符合崂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的管控要求。推动区域防洪涝、防风暴潮以及防山体滑坡等防灾设施的建设,整体提升该片区防灾减灾能力。
五、要加快各类公益设施建设。优先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控规确定的各级各类公益设施实施刚性控制,近期不能实施的,要做好用地空间预留控制,不得随意取消、调整。
六、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控规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七、你区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存档,并将控规成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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