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南政呈〔2020〕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南区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福州路,西至镇江路,南至江西路,东北至敦化路,西北至延吉路,规划总用地面积420.12公顷。要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建设,致力于将本片区打造为集高品质居住、科研教育和商务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片区。
二、要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控。严格控制城市空间刚性要素,按照控规确定的红线、绿线、紫线等控制线落实保护要求。优化提升城区环境品质,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达到30.7公顷。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可依据本规划先行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考虑规划功能、产业发展、公益配套、城市设计、市政交通承载力、日照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相关控制指标。
三、要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以需定建、优化配置”的基本原则,规划新增居住用地(除村庄安置区)应按照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四、要合理利用现有空间资源,根据重点项目建设、危旧建筑改造以及闲置土地资源盘活等需求,有序推进规划实施,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公共服务配套满足城市发展需要,推动街区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土地集约利用、市民方便宜居“四个目标一个过程完成”。
五、完善片区交通路网体系,进一步优化细化区域内支路网系统,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达到92.32公顷,规划路网密度达到11.98公里/平方公里,加快动静态交通设施融合建设,实现区内外交通有机衔接,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六、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生态保护”“城市双修”等规划理念,注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系统性;结合用地竖向设计,处理好与地面设施、轨道交通、人防设施、地下市政设施的过渡与衔接,积极构建集商业、交通、人防于一体的地下空间体系。
七、对山东路、福州路、延吉路等城市干道周边重点区域、重点节点组织开展前瞻性、引领性的城市设计,加强对建筑空间布局、体量、高度及形态风格的控制与引导,整合各项要素资源,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用地质量、提升环境品质。
八、要加快各类公益设施建设。优先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控规确定的各级各类公益设施实施刚性控制,近期不能实施的,要做好用地空间预留控制,不得随意取消、调整。
九、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控规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十、你区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存档,并将控规成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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