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呈请批复〈市南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南政呈〔2020〕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南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泰安路、郯城路,西至胶州湾,南至团岛湾,北接青岛小港,规划总用地面积380.34公顷。要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建设,努力把该片区打造为以居住为主,兼有休闲旅游、现代海洋经济和科技研发的综合性城市居住生活区。
二、要加强自然资源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和管控。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各类保护建筑、工业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严格控制城市空间刚性要素、严守生态红线,保护现有滨海岸线等公共资源,相关项目建设应符合崂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的管控要求。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可依据本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考虑规划功能、产业发展、公益配套、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设计、市政交通承载力、日照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相关控制指标。
三、要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以需定建、优化配置”的基本原则,规划新增居住用地(除村庄安置区)应按照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四、要秉承“城市有机更新”的理念,根据重点项目建设、危旧建筑改造以及闲置土地资源盘活等需求,充分利用边角地开发、零星危旧房改造,开展微更新,增加口袋公园、滨海栈道等公共开放空间,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达到28.65公顷。
五、要完善片区交通路网体系。进一步优化细化老西镇支路网系统,规划路网密度达到13.86公里/平方公里。借助地铁1号线、2号线建设机遇,加快动静态交通设施融合建设,完善慢行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外部可达性和慢行交通舒适性,实现内外交通有机衔接,缓解西片区对外交通瓶颈限制,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六、要贯彻落实“海绵城市”“生态保护”“城市双修”等规划理念,注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地下空间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提高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系统性;结合用地竖向设计,处理好与地面设施、轨道交通、人防设施、地下市政设施的过渡与衔接,积极构建集商业、交通、人防于一体的地下空间体系。
七、要深化城市设计。做好滨海、临山公共开敞空间和贵州路、四川路、瞿塘峡路等城市重要道路沿街界面及滨海区域城市设计,统筹做好贵州路、瞿塘峡路、西藏路、云南路两侧建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建筑空间布局、体量、高度及形态风格的控制与引导,传承延续城市风貌,打造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特色标志景观和城市形象。
八、要加快各类公益设施建设。优先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控规确定的各级各类公益设施实施刚性控制,近期不能实施的,要做好用地空间预留控制,不得随意取消、调整。
九、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控规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十、你区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存档,并将控规成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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