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中山路、四方路、观象山、无棣路、信号山5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0〕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观象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无棣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信号山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为由东至北的安徽路、海岸线、郯城路、泰安路、大沽路、保定路、德县路合围的区域,总面积约52?9公顷;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为由东至北的聊城路、禹城路、济宁路、平原路、黄岛路、安徽路、德县路、保定路、大沽路、济南路、胶宁高架路合围的区域,总面积约42?1公顷;观象山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为由东至北的江苏路、平原路、济宁路、禹城路、聊城路、胶宁高架路合围的区域,总面积约27?1公顷;无棣路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为由东至北的无棣四路、胶东路、莱芜一路、江苏路、热河路、无棣路、临邑路合围的区域,总面积约20?4公顷;信号山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为由东至北的登州路(北段)、兴安路、登州路(南段)、大学路、海岸线、江苏路、莱芜一路、胶东路、胶宁高架路合围的区域,总面积约114公顷。
二、要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历史风貌、视线通廊,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和传统空间特征。保护以商业建筑和独立式、庭院式、里院式建筑群为主构成的街区空间形态,以及顺应山体等高线依山就势的建筑布局特色。保护鱼骨式、放射式、棋盘式、环山自由式等原有道路路网及道路空间尺度。
三、要在依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街区传统风貌的前提下,以街坊、院落为单元,以针灸式、渐进式的微更新模式为主,合理控制更新进程,避免大拆大建,积极稳妥推进街区更新发展。合理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体量、立面形式,逐步整治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拆除违章搭建建筑,恢复街区原有空间格局和环境。逐步完善文化创意、特色商业、旅游休闲等功能业态,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综合防灾体系建设,实现街区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土地集约利用、市民方便宜居。
四、要在保护历史风貌的同时,根据建设年代、历史价值、建筑艺术、保存状况等因素,对历史建筑进行分类保护与活化利用。创新模式、业态和手段,推进功能填补和空间织补,积极发挥历史文化综合价值,以点带面,激发街区活力,提升城市品质,复兴历史城区。
五、要结合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域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与青岛国际邮轮港区联动发展的交通衔接,落实青岛国际邮轮港区关联产业的承接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交通缝合、产业融合,实现青岛国际邮轮港区与历史文化街区协同发展,辐射带动老城复兴。
六、要合理利用现有空间资源,优先完善公共服务与市政交通等配套设施,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原则上不得挤占、挪用、擅自变更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及绿化用地,对符合城市规划导向、满足用地兼容性的地块,可以进行用地性质、用地布局和用地边界的局部调整。
七、规划批复后,不得擅自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刚性控制要素。如遇上位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建设和历史遗留问题等特殊情况,要本着符合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长远发展要求的原则,结合项目情况和周边建设现状进行专题研究,并按程序上报审批,确保规划调整的严肃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八、你局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并将此控规成果向社会发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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