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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3-02 来源 : 青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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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上报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青城政字〔2019〕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青新高速公路,西至重庆北路,南至城阳区界,北至白沙河,规划总用地面积1670.96公顷。要结合区域产业、交通优势,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建设,将规划区域建设成为集商业、居住、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商务办公及生活片区。

  二、要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区级落实、以需定建、优化配置”的基本原则,规划新增居住用地(村庄安置区除外)应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人才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三、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提升城区环境品质,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158.88公顷。加强对区域内河流水系的保护利用,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严格保护控制生态廊道,打造蓝绿交织生态环境体系。

  四、要加快推进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机场高速连接线(仙山路)建设,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适当加密城市支路,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用地达到314.12公顷,规划城区路网密度达到5.75公里/平方公里。加快各类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支撑片区合理有序发展建设,保障城市发展需要。

  五、要深化细化城市设计。用城市设计引领城市发展,做好沿白沙河及沿重庆路、黑龙江路、仙山路等重要交通廊道的城市风貌设计,加强对城区建筑空间布局、体量、高度及形态风格的控制与引导,打造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城市形象。

  六、做好公益设施的超前建设布局。优先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公用、教育配套、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控规确定的各级各类公益设施实施刚性控制,近期不能实施的,要做好用地空间预留控制,不得随意取消、调整。

  七、要贯彻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结合流亭工业园、丹山工业园的产业升级,完善各项配套设施,保留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为新旧动能转换、新产业引入预留条件,吸引高端产业聚集。

  八、要统筹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利用。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的原则,深化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处理好与地面设施、轨道交通、人防设施、地下市政综合管廊的过渡与衔接,引导合理适度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九、要对控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控规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十、你区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存档,并将控规成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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