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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2-07 来源 : 青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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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上报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的请示》(崂政呈〔202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栲栳山和围子,西至午山,南至沙子口湾,北至规划龙峰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69.51公顷。要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山海风光宜人、服务功能完备的滨海旅游文化小镇。

  二、要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区市落实、以需定建、优化配置”的基本原则,规划新增居住用地(除村庄安置区)应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

  三、要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优化提升城区环境品质,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达到160.2公顷。细化烟台山、平顶山等自然山体保护措施,逐步修复南九水河生态环境,严格控制生态廊道和保护景区资源。

  四、要加快推进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九水东路,建设龙峰路、虎峰路、狮峰路、崂峰路以及渔港路等主次干路,逐步完善片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用地达到99.24公顷,规划城区路网密度达到9.24公里/平方公里。依托规划的轨道4号线,综合利用地下空间,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支撑片区合理有序发展建设。

  五、要加强对海岸带区域管控。按照海岸带规划要求有序、集约利用滨海资源,逐步恢复海岸带生态环境,不得擅自填海,结合沙子口广场打造开放活力的城市滨海空间。

  六、要优化细化城市设计。近海、近水区域要控制好城市开敞空间、建筑体量、高度及风格,临山建筑布局要充分考虑显山、透绿的城市风貌要求,强化背景山体对城市轮廓线的控制作用,展现“山城相依”的城市风貌特征。

  七、要做好公益设施的预留控制。优先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控规确定的各级各类公益设施实施刚性控制,近期不能实施的,要做好用地空间预留控制,不得随意取消、调整。

  八、要积极探索村庄改造模式。按照“移丰补欠”的原则,在区域内统一平衡村庄改造经济利益,严格控制居住人口规模,统筹解决社区居民安置、社区经济发展和景区资源保护问题。

  九、要对控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控规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十、你区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存档,并将控规成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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