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崂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上报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的请示》(崂政呈〔202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栲栳山和围子,西至午山,南至沙子口湾,北至规划龙峰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69.51公顷。要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山海风光宜人、服务功能完备的滨海旅游文化小镇。
二、要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区市落实、以需定建、优化配置”的基本原则,规划新增居住用地(除村庄安置区)应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
三、要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优化提升城区环境品质,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达到160.2公顷。细化烟台山、平顶山等自然山体保护措施,逐步修复南九水河生态环境,严格控制生态廊道和保护景区资源。
四、要加快推进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提升九水东路,建设龙峰路、虎峰路、狮峰路、崂峰路以及渔港路等主次干路,逐步完善片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交通设施用地达到99.24公顷,规划城区路网密度达到9.24公里/平方公里。依托规划的轨道4号线,综合利用地下空间,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支撑片区合理有序发展建设。
五、要加强对海岸带区域管控。按照海岸带规划要求有序、集约利用滨海资源,逐步恢复海岸带生态环境,不得擅自填海,结合沙子口广场打造开放活力的城市滨海空间。
六、要优化细化城市设计。近海、近水区域要控制好城市开敞空间、建筑体量、高度及风格,临山建筑布局要充分考虑显山、透绿的城市风貌要求,强化背景山体对城市轮廓线的控制作用,展现“山城相依”的城市风貌特征。
七、要做好公益设施的预留控制。优先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控规确定的各级各类公益设施实施刚性控制,近期不能实施的,要做好用地空间预留控制,不得随意取消、调整。
八、要积极探索村庄改造模式。按照“移丰补欠”的原则,在区域内统一平衡村庄改造经济利益,严格控制居住人口规模,统筹解决社区居民安置、社区经济发展和景区资源保护问题。
九、要对控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控规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十、你区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报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存档,并将控规成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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