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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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9-22
  • 发布日期 2022-09-23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22〕39号
  • 城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的请示》(青城政字〔2022〕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胶州湾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龙海路,西至钧和路,南至双积公路,北至胶州湾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29678公顷。该片区应高标准、高品质做好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实现园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依托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及相关服务等业务,带动周边区域产业及综合服务升级,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三、加强与胶州湾北岸新区空间协同发展,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设施共建共享、重点产业分工协作,进一步优化园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理念,打造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

    四、在具体开发建设过程中,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考虑日照条件、城市空间形态、交通组织等因素。通过规划引领,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相关控制指标。

    五、严格按照控规确定的蓝线、绿线、红线等控制线进行控制。确保规划绿地与广场面积不少于2421公顷,优化提升现有水系及周边范围的绿化生态系统,保障防洪排涝功能需求,打造蓝绿交织的生态环境体系。

    六、进一步完善园区内交通路网体系。单元道路网密度不得低于451公里/平方公里,尽快启动市政道路的新建及拓宽工程,改善片区交通环境。科学分析、组织园区周边道路交通,优化园区交通及空间布局,为园区发展保税物流产业提供交通保障。

    七、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优化落实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区域品质。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优势,优先导入保税产业,加速启动产业地块建设。结合园区老旧厂房更新及新项目落地建设,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按照开发时序,为地下空间连通做好充分空间预留。

    八、要对控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控规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九、你区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控规文本、图则和说明书,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存档,并将控规成果向社会公布。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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