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期数
2013年第8期
总期刊数
总第273期
成文日期
2013-04-30
发布日期
2013-04-30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3〕5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科学发展观摩会和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廉洁青岛、加快对外开放会议精神,迅速在全市掀起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推进重点项目大干快上的工作氛围,市政府决定,5至6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进现场、解难题、抓开工”双月奋战活动(以下简称双月奋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2013年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重点,提效率、下基层、克难点、抓落地、显作为,促进项目快谈快签快批快干,开创项目开工建设新局面。
二、活动内容
(一)进现场,加强项目进度动态管理。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实行重点项目现场办公,对2013年市级重点项目、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百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十条工业千亿级产业链项目以及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现代农业十大重点工程等建设项目,组织专门的工作组进驻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级主要负责同志是重点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项目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务求实效。其他负责同志也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抓项目推进上。要深入调研,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尽快解决。要勤于调度,进驻项目现场的工作组或联络员,每周要将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分管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要狠抓落实,对照项目进度计划表进行督导检查,对没有达到进度要求或工作标准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限时办理。
(二)解难题,做好项目推进协调服务。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破解项目难题。一是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健全完善市级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度,明确审批时限,严格督查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各区、市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全程协助项目方办理前期审批手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一线,主动对接项目,实施服务前移,优化审批流程,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对部分时间要求紧的重点项目,实行容缺受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土地供应、项目融资、人才引进、设施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国土资源、金融、人力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用足用好用活政策,保证重点项目土地供应,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为项目建设搞好配套。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管职能范围内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深入分析行业共性问题,研究解决制约项目推进的突出问题,畅通项目推进路径,建立推进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抓开工,切实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推进月”活动的落实,按照在谈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达产的要求,细化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倒排工期,建立台账,跟踪推进。对在谈项目,要加大谈判力度,尽快促成签约。对已签约项目,要提高审批速度,尽快落地开工。对已开工项目,要科学制定方案,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一是狠抓开工和竣工,对照重点项目清单,采取一个项目、一种方案、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办法,力促项目尽快开工和竣工达产。二是狠抓项目形象进度,分层次、分重点梳理在建项目,对形象进度不快的,要查找原因,制定对策,促其持续投入和连续建设,督促项目建设资金尽快到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强化重点项目定期观摩和报告机制,各区、市每季度要组织部门和镇(街道)的分管负责同志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观摩督导,并组织打分评比和排名,进一步提高各级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紧迫性和积极性,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各区、市要在机关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立专门的公示牌,每天发布当日新开工及竣工投产过亿元项目的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动态。四是建立机关干部帮包过亿元大项目制度,各区、市要组织区(市)级、处(科)级干部深入各项目单位,担任大项目联络员,建立帮包责任制,一包到底,大项目不投产,联络员不得回机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2日至7日)。5月2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会后,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双月奋战活动的各项工作。5月3日,要将全市动员大会精神向区、市常委会和部门党组作专题汇报。5月7日前,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投身双月奋战活动的积极性。要列出重点项目名单,梳理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排出项目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开展双月奋战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期间,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工作动态,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汇总整理,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
(二)组织实施(5月8日至6月30日)。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双月奋战活动。采取有力措施,跟踪项目、服务项目、推进项目,切实推进项目落地,确保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要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需要市里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厅。
(三)检查督导(6月16日至30日)。检查督导和活动开展同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地、本单位双月奋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双月奋战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价评议和全面总结。
(四)观摩评比(7月1日至15日)。7月15日前,按照“比学赶帮超”的要求,由分管副市长分别带队开展重点专项工作观摩督导活动,并打分排名,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一调度。重点观摩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学先进,找差距,对观摩中发现的差距和问题,有关区、市和部门要认真整改落实。市政府将结合双月奋战活动开展情况,梳理归纳行政服务及发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集中解决一批难题,特别是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双月奋战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实施。建立市双月奋战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各区、市要组织专门班子,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抽调骨干力量参与,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双月奋战活动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依法按程序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速提质相统一,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各区、市要守土有责,全力抓好所承担的各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有关部门要牵头抓好各自领域内重点项目,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双月奋战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督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现场、解难题、抓开工的具体数据,统计审批提速、审批量和招商引资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通报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汇总项目推进中需市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力促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建设有节点、有形象、有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搞好评价,行政问责。对各区、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评议评价,列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落实项目推进责任制,对推进项目、履行程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实时监测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情况,督促政府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对相关部门及人员存在的“庸懒散慢拖瞒”问题,严格按规定实施问责。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青岛日报、青岛人民广播电台、青岛电视台等媒体和政府网站,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利用电子显示屏、街道宣传窗等,宣传政策,通报进度,推广经验做法。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双月奋战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岛发展、支持企业进步、推动项目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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