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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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3年第1期
  • 总期刊数 总第266期
  • 成文日期 2013-01-11
  • 发布日期 2013-01-11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3〕5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推进绿色、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打造“全国最洁净城市”为目标,以“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共创岛城生态文明”为主题,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为核心,以餐厨垃圾分类收集为突破口,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新体系,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设施投入,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完善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分类收集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监督考核体系。按照“先点后面、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步骤、分层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2013年,市南区先行全面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其他区在具备条件的物业小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市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餐厨垃圾、集贸市场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2014年,市南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基本覆盖,其他区、市在封闭式物业小区开展分类收集。
      2015年末,市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020年末,市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投入,保证经费。分类收集工作所需经费以区、市投入为主。包括:政府免费提供充足的分类收集专用垃圾袋、垃圾桶等,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加大对分类投放设施的投入,确保分类容器配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分类收运的要求提高作业经费;加大宣传投入,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热情。为鼓励先行先试,市财政给予先行试点区一次性补助,根据工作进程和质量,分期补助到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市政公用局、市审计局,各区、市政府)
      (二)加强立法,完善政策。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制度,明确分类收集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及奖惩措施等,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强对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完善社会回收网络体系,对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减少一次性餐具、包装垃圾的产生。(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区、市政府)
      (三)加大宣传,广泛参与。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以“垃圾分类人人参与,共创岛城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载体,开展有奖征文、知识竞赛、公益广告、志愿者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认识。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等活动载体的作用。督导交通运输枢纽、场站、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星级酒店宾馆、旅游企业等窗口行业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纳入绿色社区评比内容,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
      (四)统筹规划,完善设施。建立完善分类收运、分类处置设施。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新建项目要充分考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的配套建设。完善分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做好新建项目的选址和环评工作。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使分类垃圾得到科学有效的处置,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质量。加快社区回收网点建设,完善社区回收网络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协调做好回收站点和专用车辆运输管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市政公用局、市规划局,各区、市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3年1月—9月)。2013年1月底前,市南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在珠海路街道办事处、金门路街道办事处、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湛山街道办事处4个片区试点运行。其他各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和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方案。
      各区全面推进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60%。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并投入使用。
      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考核办法。
      制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册、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宣传材料,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招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指导员,并进行上岗培训,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区域的居民进行指导帮助。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
      (二)第二阶段(2013年10月—12月)。市南区按照“先点后面、连片成网”的要求,在10个街道办事处全面推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整体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60%以上,封闭式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全覆盖。其他区在具备条件的封闭式物业小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同时,各区、市对辖区内无证照经营回收站点进行清理,责成违规经营和脏乱差回收站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予以清理。
      完善市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体系,提高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率和收集质量。改造或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需求。
      总结推广市南区的工作经验,其他各区、市制定整体推进方案。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三)第三阶段(2014—2015年)。2014年,市南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基本覆盖,其他区、市在封闭式物业小区开展分类收集。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监督考核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开展。
      到2015年末,各区、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市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集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四)第四阶段(2016—2020年)。完善有关法规制度体系,形成规范有序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运行机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市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区、市政府对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施量化考核评价,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阶段目标及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顺利实施。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保质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分。
      (三)加强监督,规范实施。加强对宾馆、餐饮行业、农贸市场等餐厨垃圾分类及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及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督。加强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建祥 副市长
      副组长:单强炜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华玉松 市南区区长
      成 员:王 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刘 凯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剑波 市教育局局长
      余东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明杰 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 安 市财政局局长
      刘建军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邓云锋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培新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刘 敏 市规划局副局长
      郑明辉 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马卫刚 市商务局局长
      曹 勇 市卫生局局长
      郑卫星 市审计局局长
      宋春康 市环保局局长
      崔德志 市旅游局局长
      孙亚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江敦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宋 力 市供销社主任
      于显祥 市工商局局长
      李 皓 市总工会主席
      路玉军 团市委书记
      刘青华 市妇联主席
      姜永河 市委督查室主任
      周少茫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 杰 市北区区长
      李奉利 李沧区区长
      杨鹏鸣 崂山区区长
      万建忠 黄岛区区长
      张希田 城阳区区长
      郑德雁 即墨市市长
      孙永红 胶州市市长
      杨钊贤 平度市市长
      纪家栋 莱西市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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