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期数
2012年第8期
总期刊数
总第249期
成文日期
2012-03-28
发布日期
2012-03-28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2〕3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名单附后)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区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的台阶,为推进文化青岛建设、打造文化强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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