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2012年第7期
  • 总期刊数 总第248期
  • 成文日期 2012-03-15
  • 发布日期 2012-03-15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2〕27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市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现状以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现状等基本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同意将山东省青岛市纳入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的函》(文物博函〔2012〕47号)有关要求,市政府确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能够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制定文物保护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不断加强我市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把普查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并注重做好普查成果的利用和转化工作,不断扩大我市文化遗产的影响力,推动文化青岛建设。
      二、普查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工作的范围为我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普查实行全市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各区市及各行业系统分级负责实施的办法,采取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应用相结合。普查内容包括:对普查范围内的可移动文物进行认定、登记、信息录入,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此次普查试点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筹划准备阶段(2012年1月至3月)。主要任务是组建普查队伍,根据国家确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动员工作。
      2.普查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5月)。主要任务是在普查范围内选择部分单位作为试点单位,并以试点单位为基本单元,对收藏的可移动文物进行认定、登记,并将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到数据库中。
      3.成果汇总阶段(2012年6月至7月)。主要任务是由市普查办组织各基本单元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将普查成果和相关数据整理汇总上报。
      三、普查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区、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普查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按时完成普查试点任务。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专人负责,专项推进,在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信息录入、编制普查档案上下功夫,在标准化管理和提高普查质量上下功夫,推动我市普查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优化。
      (二)加强普查资料的填报管理。凡在我市普查范围内拥有和管理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单位,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配合普查机构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信息,确保普查质量。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确保国家文化遗产的安全。
      (三)加大普查的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分别确定不同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在筹划准备阶段,要重点宣传开展文物普查的目标和意义,范围对象、内容和方法,普查程序等。在普查实施阶段,要集中宣传与文物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普查工作进展,普查工作先进事迹等。在成果汇总阶段,要追踪报道文物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发布普查基础成果,报道文物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的作用。
      附件:青岛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岛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修林 副市长
      副组长:李 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正轩 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 员:王政旭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永誉 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室主任
          杜云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衍锋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张广鸿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柳兴刚 市金融办副主任
          祝在时 市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室主任
          赵经波 市科协副巡视员
          郝玉成 市档案馆纪检组组长
          孔宪思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记营 青岛城投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李国文 青岛海关办公室副主任
          郑安新 市文物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安新兼任。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