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级园区平台促进县域工业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2012年第23期
  • 总期刊数 总第264期
  • 成文日期 2012-11-30
  • 发布日期 2012-11-30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2〕172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级园区平台促进县域工业化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级园区平台促进县域工业化发展的意见
      青岛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充分发挥国家开发区升级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动省级开发区进位、转型、升级、创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科学发展整体提升综合实力的意见》(青发〔2012〕14号)精神,现就加快国家级园区平台建设,促进县域工业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省级开发区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
      根据《青岛市“十二五”制造业发展规划》、《青岛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基地)布局规划》和《青岛市重点经济功能区发展规划》,科学修编省级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园区功能定位,坚持工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重发展。推进科技孵化器、专业园一体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省级开发区产业结构,促进县域工业化发展方式转变。拓展发展空间,扩大集聚规模,支持各省级开发区通过整合、土地置换和合作共建等方式,依法依规进行扩区或调整区位,有条件的开发区规划面积可扩展到50-100平方公里。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快建设节约集约型经济园区。
      二、突出省级开发区产业特色,推进园区转型
      按照“蓝色、高端、新兴”的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引进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结合全市重点经济功能区和产业集聚区布局,重点培育建设具有产业特色的主导产业集聚园区。加强园区内产业间循环链建设,注重生态环保,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推动省级开发区向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转型,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率先在全国和全省开发区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中进位发展。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向省级开发区内的产业集聚园区倾斜。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重点向省级开发区倾斜。各区市政府要相应完善财政体制,设立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具备升级条件的园区升级奖励和生态园区创建等。
      三、利用外资加快县域工业化进程,推进开放带动
      鼓励省级开发区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模式,创新招商方式,强化产业链招商,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对接,加快引进龙头型、基地型战略投资项目。重视引进为大项目配套的中小项目和高端加工贸易项目。加强与发达国家在高端园区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在省级开发区内统筹规划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增强经济园区的开放功能。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山东半岛中日韩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2〕49号)要求,各市要在省级开发区内规划设立日本工业园和韩国工业园,打造承接日韩先进制造业转移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园区载体平台,并围绕市重点经济功能区和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定向招商。省级开发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引进的过亿美元外资项目、10亿元以上内资项目或重大关键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工作的意见》(青政字〔2012〕58号)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四、增强县域园区经济发展活力,推进体制创新
      省级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所在区市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同级政府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权限,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后,管委会组织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编制政策规定办理。有条件的开发区要研究探索“两延伸、两剥离、两互动”管理机制,即将开发区所在行政区的经济发展职能剥离延伸到开发区,行政区所在开发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剥离延伸到行政区,实现省级开发区带动行政区发展、行政区服务省级开发区发展,建立精简高效的园区管理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省级开发区全面实现工业项目落地审批“零收费”,推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五、全力打造国家级园区平台,推进升级发展
      按照国家级开发区标准,加快省级开发区建设,支持产业集聚区、功能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重点向省级以上开发区倾斜。重点培育的产业功能园区,要逐步向省级开发区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综合水平。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要力争升级发展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逐步实现各市和城阳区均有国家级经济园区平台。
      明确省级开发区升级的标准为:人均生产总值12万元、人均工业增加值15万元、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年度税收收入8亿元、年度进出口总额5亿美元、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7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大于20%、拥有专利数超过50个、科技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大于1%、大专以上学历就业人口占总人口数比重大于1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小于1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小于15立方米/万元、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1.5千克/万元、单位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小于0.7千克/万元、开发区污染事故发生率为0、社保覆盖率不低于80%、亿元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小于1%。
      六、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考核机制
      省级开发区所在区市政府具体负责开发区的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统计管理、配套服务等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省级开发区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商务局负责拟定经济园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牵头负责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的申报工作,指导省级开发区升级转型。升级工作流程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由省级开发区所在区市提出升级申请,市商务局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转呈省政府、国务院批准。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体系,按照《山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扶持、表彰奖励和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