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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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2年第22期
  • 总期刊数 总第263期
  • 成文日期 2012-09-07
  • 发布日期 2012-09-07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2〕140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根据《青岛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有利于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平、优质、多样化教育需求,有利于激发教育活力,有利于调动社会办学积极性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实践、敢于突破,积极解决影响我市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的体制障碍,加快形成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优势,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育人为本,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和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教育的需求方面取得实效,使市民充分享有改革成果。
      2.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眼于事关改革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制度建设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
      3.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相结合,确保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4.因地制宜。坚持整体部署和尊重基层相结合,鼓励各级、各学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区(市)、学校和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
      5.试点先行。先选取部分区(市)、学校进行试验,以点带面,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
      二、试点任务
      (一)开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实验。探索区域学校一体化发展(含学区化管理)的方式和机制,探索集团化办学改革,探索在青高校辐射中小学办学模式改革。
      (二)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探索普通高中特色课程、师资队伍、设施建设机制,探索加强普通高中学生职业技能培养、促进普职融合的新机制,探索建立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的管理机制和学校管理制度。
      (三)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探索建立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市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以及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探索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四)开展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实验。探索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的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完善民办学校社会保险制度,健全民办学校财务、资产监管体系和危机预警、干预机制,探索公办、民办学校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
      (五)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实验。探索各学段培养国际化人才的机制,探索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培养体系,探索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多样化途径。
      (六)开展蓝色海洋教育实验。探索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精神和海洋国土意识、环保低碳观念培养的有效途径,探索建设海洋科普基地和海洋教育为特色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探索建设一批服务蓝色经济的骨干专业和一流学科、实验室。
      (七)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探索建设中小学校校内创新实验教室及在青高校、科研院所与普通高中合作培养学生的机制,探索具有特殊禀赋学生的早期发现途径、跳级、转学等制度和个性化培养模式。
      (八)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实验。探索不同智能结构、不同生活背景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教育机制,指导高中和大学学生制订职业生涯规划,增强其在生活中担当各种角色的意识和责任,探索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学生生涯发展和人才培养机制。
      (九)开展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实验。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教师区域交流制度,完善教师进入和退出机制。
      (十)开展教育管理改革实验。健全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和七区五市教育统筹发展的机制,探索高等教育市域统筹、市校共建、行业支持的运行机制,探索终身教育管理体制和跨部门协调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学校依法按章程自主管理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查和问责机制。
      (十一)开展学前教育普惠建设综合改革实验。探索学前教育普惠建设有效途径,探索农村公办性质幼儿园中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探索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建设机制和学前教育财政生均拨款制度,探索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机制,探索城镇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的有效途径,探索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有效机制。
      (十二)开展市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改革实验。探索政府统筹教育结构、职业教育经费、重点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建设的机制,完善城乡职业教育和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机制,强化政府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和基础能力建设的机制。
      (十三)开展教育干部制度改革实验。规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标准,探索制定符合学校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等配套政策。
      (十四)开展构建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体制机制实验。探索有效机制,保障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政策制定、财政资金投入和公共资源配置中的优先权。
      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试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制改革和各项试点工作由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实施,并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教育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教育体制改革日常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领导好本区(市)的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改革试点的区(市)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完善制度,总结经验,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各区(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结合实际,积极参与、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二)精心制订方案。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试点单位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试点的具体实施方案。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立足解决制度性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改革目标、改革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核心内容。制订实施方案要充分听取试点单位广大师生员工和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充分听取家长、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有关部门、各区(市)要将改革试点纳入重点工作,每年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会同试点单位制定下一年度重大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安排、经费预算等内容,落实好改革措施。
      (三)实行有效督导。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试点方案。对于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要及时总结,适时在全市推广,发挥好改革试点的引领作用。对措施不具体、保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试点项目和以改革试点名义进行不正当办学行为的试点单位,要及时予以调整和纠正。
      (四)做好宣传引导。教育体制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各界关注度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改革。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改革。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多做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典型报道和示范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青岛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试点单位一览表
      附件:
      

    青岛市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试点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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