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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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2年第15期
  • 总期刊数 总第256期
  • 成文日期 2012-07-04
  • 发布日期 2012-07-04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12〕32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结合《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世界先进质量水平为标杆,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坚持以质取胜,着力打造“青岛质量”,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推进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
      (二)总体要求。加快由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转变,把质量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品质和发展质量的重要手段,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全面加强质量建设。深入实施名牌、标准化和质量创新三大战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技术支撑和质量诚信三大体系,推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三大提升工程,促进质量基础建设显著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显著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目标
      到“十二五”末,宏观质量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努力成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
      (一)产品质量目标。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制造业重要产品的国家、省和市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基本稳定在96%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规模以上企业通过质量和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率达到6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
      (二)服务质量目标。加快推进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设。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服务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创建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
      (三)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监管全面加强,绿色建筑发展迅速。全市受监管的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保持100%,高速公路优良路率达到98%,国省干线公路优良路率达到85%。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投诉明显减少,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打造一批获国家和省级工程质量奖。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三大战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1.名牌战略。进一步加强品牌规划引领、培育创建和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品牌经济,积极培育国际化大企业,着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在七个主导产业和六个新兴产业内,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创建服务业、农业和建筑业等非工业领域品牌,促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商标等品牌发展。着力建设区域品牌,把培育区域品牌作为质量强市的重要内容和引领项目,围绕全市千亿和百亿能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加快形成一批以名牌企业为基础、以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标杆、以全国品牌示范区和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为载体的区域品牌。完善品牌保护机制,健全企业自我保护、行业联合保护、司法行政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对各级各类品牌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对品牌企业在人才引进、财政税收、项目申请、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重点扶持,享受优惠政策。到“十二五”末,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3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中国驰名商标80件、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8个、山东名牌产品400个、山东省著名商标400件、山东省服务名牌80个。
      2.标准化战略。引导企业完善自主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管理,注重通过技术标准联盟手段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鼓励更多的技术成果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带动重点企业和产业瞄准国际标准,成为新的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促使我市优势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全市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步伐,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围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重点服务产业,建立健全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规范服务业质量。构建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在社会管理和信息溯源等方面的应用,发挥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实施动物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WTO/TBT-SPS)通报咨询中心青岛评议基地的作用,加快建设东北亚地区标准及技术法规共享平台,开展先进标准和技术贸易壁垒等的研究、应对和评议。到“十二五”末,全市累计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500项,争取落户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5个以上,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0家,开展国家、省级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50家,标准馆藏达到30万件。
      3.质量创新战略。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注重发挥企业在质量创新战略中的主体作用,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力度,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注重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效率,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原动力,保持产品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通质量管理、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设立青岛市市长质量奖,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实施“515工程”,即三年内创建50家卓越绩效标杆企业,培育100名卓越绩效评审专家,确保500家企业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到“十二五”末,培育和创建8个山东省省长质量奖、15个青岛市市长质量奖和4个质量创新孵化基地。
      (二)完善三大体系,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1.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增强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管,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质量整治,完善区域性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系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质量安全。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工程质量等突发事件。
      2.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增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围绕培育蓝色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块状产业集群发展,配套建立一批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级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一批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标准研究、技术服务、产业质量状况分析、人才培养于一体的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政府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建设,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3.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健全质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增强质量行为约束能力。建立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地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
      (三)推进三大工程,提升质量整体水平。
      1.产品质量提升工程。重点解决食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强制性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探索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以安全、优质、高效、品牌为主攻方向,建立完善农产品、畜牧产品及食品的良好生产规范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
      2.服务质量提升工程。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质量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健全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积极引导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19004标准,提高服务业竞争力。
      3.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全面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竣工房屋的使用功能,减少质量投诉。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优质工程奖和省、市优良样板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青岛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做好质量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各区、市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开展质量强区(市)、质量强镇(街道)、质量强企活动,切实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二)建立质量责任考核机制。研究制定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重点把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确保质量强市工作取得实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质量强市工作的长效化和机制化。
      (三)健全质量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质量奖、标准化和名牌等奖励扶持政策。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对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等技术机构在资金、用地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财政投入,足额保证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费。
      (四)优化质量建设工作环境。加强对建设质量强市的舆论宣传,加大对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把质量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范畴,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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