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千万平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千万平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方案
为加快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残疾人能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按照“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及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建设全市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的通知》(青政字〔201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宜居幸福城市的战略目标,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的要求,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目标,着力打造能与我市国际地位相配套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展示青岛现代化国际城市的人文形象,为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能力提供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16年完成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三区五市各完成建设1处区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鼓励市内四区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在12区市共完成60个街道(镇)残疾人之家建设。
二、建设项目及推进目标
(一)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1.建设规模及功能。投资4.5亿元,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建成后的综合服务中心具备残疾人康复服务、托养服务、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功能。
2.规划选址:应靠近市区残疾人相对集中区域,邻城市次干路级别以上道路,公共交通便利,可达性强,服务半径可辐射市内四区。市政配套相对齐全或便于实施,用地相对平整,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尽量选择周边尚余可开发建设用地,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分期实施和扩建预留条件。
3.推进目标:2012年前完成立项及规划选址,2013年前完善土地使用及主体工程开工手续,2014年-2015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和基础(配套)设施、设备建设,2016年前试运行。
(二)区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1.建设规模及功能。总投资6亿元,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主要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托养、就业、教育培训等服务项目,发挥本地区示范带动作用。
2.推进目标:
2012年:李沧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工建设。崂山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在本区域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黄岛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完成项目监理招标及进场开工工作。
2013年:李沧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黄岛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平度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基础(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完成城阳区、即墨市、莱西市、胶州市、胶南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立项和规划。
2014年:李沧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黄岛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平度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投入运行。城阳区、即墨市、莱西市、胶州市、胶南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开工建设。
2016年:城阳区、即墨市、莱西市、胶州市、胶南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投入运行。
(三)街道(镇)残疾人之家建设。
1.建设规模及功能。总投资0.5亿元,总建设面积2.4万平方米。满足社区、街道(镇)残疾人基本的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文体娱乐、信访维权、心理咨询、办公服务等需求。
2.推进目标:2012年前对当年建设的街道(镇)残疾人之家进行达标验收,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60个街道(镇)残疾人之家建设。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千万平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研究“千万平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有关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设在市残联,承担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千万平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顺利实施和完成。
(二)落实扶持政策。对区市纳入“千万平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按期完成工程建设,达到规定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享受市级残疾人托养机构、康复机构和残疾人之家建设补助(奖励)等资金扶持,并积极争取中国残联对市及县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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