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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更好地服务“三农”与县域经济发展,经国务院及中国银监会批准,市政府决定:
在青岛辖区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市直企业管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做好服务,大力支持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面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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