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期数
2012年第1期
总期刊数
总第242期
成文日期
2011-10-17
发布日期
2011-10-17
发文字号
青征公告〔2011〕10号
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前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墨水河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前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后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洪江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前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前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墨水河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前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前海西社区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前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后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洪江河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前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岙东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古岛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10.地块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徐院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棘洪滩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1.地块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金岭一号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上崖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崖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2.地块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徐院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3.地块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徐院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港东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4.地块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徐院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港东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院后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5.地块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前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6.地块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滨河路以北、将军花园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潮海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17.地块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环胶州湾高速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孙哥庄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8.地块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环胶州湾高速以南、青岛出口加工区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孙哥庄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山角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19.地块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程港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0.地块二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西、银河路以南、白沙河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贾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1.地块二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中经二路以东、白沙河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夏庄村居民委员会、史家泊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22.地块二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铁骑山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后金社区居民委员会、前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23.地块二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黄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4.地块二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南、正阳小学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后金社区居民委员会、前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5.地块二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后金社区居民委员会、前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6.地块二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南、百福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松树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7.地块二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北、春雨小学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东蓝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28.地块二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北、东蓝家庄社区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东蓝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29.地块二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东蓝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30.地块三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西后楼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31.地块三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东蓝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女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32.地块三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环湾路以北、东蓝家庄社区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东蓝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后楼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33.地块三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重庆北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仙家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4.地块三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双元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邱家女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5.地块三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明阳路以南、春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后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北曲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36.地块三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长城路以东、兴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南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37.地块三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文阳路以南、春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南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38.地块三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瑞阳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后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39.地块三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东、双元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皂户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40.地块四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泰城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前桃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41.地块四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国城路以东、硕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百埠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42.地块四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国城路以东、青威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北曲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43.地块四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明阳路以南、春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44.地块四十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南、新青威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45.地块四十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和阳路以南、新青威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46.地块四十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文阳路以北、阜城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北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47地块四十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北、德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城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48.地块四十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国城路以东、青威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北曲后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49.地块四十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明阳路以南、春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大北曲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大北曲后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50.地块五十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前程社区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前程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51.地块五十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下马哥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北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52.地块五十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53.地块五十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0号)公布的青岛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青政办发〔2005〕38号)公布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城阳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2011年11月1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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