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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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1年第2期
  • 总期刊数 总219期
  • 成文日期 2010-12-29
  • 发布日期 2010-12-29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10〕20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肉类、蔬菜是城乡居民重要的基本生活必需品。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创建“食品最安全城市”,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控体系和管理机制。但目前肉类蔬菜生产和流通的组织化、标准化程度较低,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加快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提高肉类蔬菜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战略的具体措施,有利于形成溯源追责机制,提高流通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源头治理;有利于创造放心肉菜渠道品牌,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消费;有利于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运行调控水平,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工作的重要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要求,以肉类、蔬菜“一荤一素”为重点,以信息化手段、标准化管理、电子化交易,建设以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为中心,批零市场流通节点为终端,流通主体实名管理、远程视频监控、质量检测准入为支撑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增强“菜篮子”商品的质量安全和市场调控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市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到2010年底,建成运行肉类追溯系统。到2011年,在市区100%的蔬菜批发市场、70%的零售市场建成运行蔬菜追溯系统。到2012年,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建成和运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形成部门监管到位、市场管理严格、经营业户自律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流通全程追溯管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按照商务部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的要求,改造升级肉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汇集各流通节点信息,具备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在线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肉类蔬菜流通全程追溯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二)建设六个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企共建、企业维护的要求,在市区全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市级定点屠宰厂、“放心肉”专卖店和部分重点集团消费单位,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实现肉类蔬菜流通终端信息的电子化采集、存储和传输,与市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链条。
      1、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结合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和市区批发市场的布局调整,在华中、抚顺路、城阳、黄河路等市区全部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统一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批发商户管理、入市商品登记、批发分销、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批发市场开展进货信息采集、质量检测、批发分销、货款结算等信息化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电子结算、电子磅、手持采集机等信息采集传输设施,提高肉类蔬菜入市、批发、分销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2、农贸市场追溯子系统。结合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和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升级改造,在市区全部的农贸市场,逐步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零售摊位管理、入场商品验证、零售交易、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农贸市场开展进货登记、质量检测、零售打单、消费者查询等信息化升级改造,配备必要的读卡器、电子秤等信息采集传输设施,提高农贸市场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大中型超市追溯子系统。结合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和“农超对接”工作平台,在市区全部大中型超市,逐步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信息采集、追溯、传输等功能。支持大中型超市升级改造现有商品管理系统,实现蔬菜、猪肉产地来源、质量检测、零售打单等追溯信息与追溯系统的对接。
      4、集团消费单位追溯子系统。在市区大中院校、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企业等集团消费行业,重点选择50个“阳光食品工程”集团消费单位,统一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供应商管理、进货商品登记、质量检测、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集团消费单位对进货登记、索证索票、质量检测等流程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建立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5、定点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结合畜禽屠宰厂点设置规划和屠宰行业的布局调整,在全市6家市级定点屠宰厂,统一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主客体同步追溯功能。支持市级屠宰企业运用无线射频技术和激光灼刻技术,对现有追溯终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的对接。
      6、“放心肉”专卖店追溯子系统。结合“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和肉品流通网络发展规划,在市区所有“放心肉”专卖店,逐步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进货信息登记、商品零售附加追溯码、信息上传等功能。支持专卖店配置刷卡式电子秤等电子化设施,实现进货、销售的信息化管理。
      (三)建设三个支撑系统
      以信息网络技术和集成电路卡技术为支撑,推行肉类、蔬菜经营主体的实名登记和电子化管理,建立经营主体数据库,归集经营主体身份信息。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市区批发市场、市级定点屠宰企业的进货查验、检验检疫、屠宰加工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完善“菜篮子”商品质量三级监测网络,在市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流通节点,全面建立质量检测机构,对蔬菜、猪肉等商品进行逢进必检、问题退市,防止不合格商品进入市场。
      (四)推进五项基础建设
      1、推进肉类蔬菜生产的标准化、品牌化。巩固提升百万亩蔬菜示范基地,优化设施蔬菜区域布局,建设优质蔬菜生产园区和基地,每年建成20个2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小区。以胶州大白菜、里岔黑猪、马家沟芹菜等品牌为重点,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建设30个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每年建成100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畜牧养殖场。
      2、加快流通设施建设的信息化、规范化。加快推进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整合改造,利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完善提升整理加工、仓储配货、冷链物流、交易结算等网络服务功能,建设现代化的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城阳、黄河路等批发市场全部实行电子化的交易结算。贯彻落实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副产品零售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加快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升级改造,使市区80%以上的农贸市场达到规范要求。引导平度南村、莱西东庄头、胶州胶莱等产地批发市场完善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传递、加工增值、质量安全等功能,提高信息化服务、商品化加工、规格化包装水平。
      3、推动肉品屠宰流通的规模化、连锁化。深化“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屠宰行业布局调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设置规划,压减小型乡镇生猪屠宰点,淘汰落后产能,全市屠宰厂点控制在40处以内,提高行业集中度。支持万福集团等品牌规模屠宰企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规范,实施屠宰加工、检疫检验、冷链储运等标准化升级改造,优化提升包装化、规格化产品结构,冷却分割肉包装产品比重由35%提高到45%以上。进一步完善“入市备案、集中查验、厂场挂钩、品牌经营、全程追溯”的肉品流通管理模式,市区农贸市场全部建立屠宰企业、市场主办单位、肉品销售业户三方相联、责任相诺、行为相察的厂场挂钩模式。积极推行肉品统一配送、包装、规格、标识、管理的“五统一”建设标准,支持万福、金锣、龙大、鑫盛联等品牌企业发展“放心肉”专卖店1500处,覆盖全部的城镇居民社区。
      4、推进流通现代化和产销对接。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场地挂钩、订单农业、冷链物流等新型流通模式,支持利群集团、海泰科技集团、春明物流等生鲜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预冷保鲜、整理加工、物流配送功能,配送规模占超市销售的比重由50%提高到80%以上。支持连锁超市、物流配送等流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农产品等级、包装、标识等标准要求,优化调整产品结构,逐步提高箱菜、净菜等包装化、标识化销售比重。深化与河北、山东潍坊、海南等蔬菜主产区的产销合作,建立与产地批发市场、集散中心互联互通的信息溯源机制。深化“三绿工程”,完善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的网络招标、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检测等工作机制,确保集团消费单位的有效质量追溯。
      5、加强流通追溯全程监管的法制化、长效化。加快流通追溯相关配套法规标准体系的建设,研究制定肉类蔬菜的产地证明准入、强制质量检测、经营主体实名、台账登记电子化等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加强肉类蔬菜追溯体系的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规章制度,强化肉类蔬菜从种养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场外经营、游商浮贩以及制售病害猪肉、注水肉、农残超标蔬菜等违法行为,清理取缔非法早夜市,提高追溯体系运行效果,切实起到规范销售、引导消费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各区市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商贸流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半年考核、全年总评的督查考核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立项督查、挂牌督办,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暂行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蔬菜质量卫生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并设立公开电话向社会公布。
      市商务局负责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以及流通设施信息化改造、肉类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和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市农委负责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种植环节的监管。
      市畜牧局负责生猪等畜禽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和养殖环节的监管。
      市工商局负责对市场、商场的肉类蔬菜经营秩序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督导市场、商场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制度,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负责菜篮子“绿色通道”相关政策的落实。
      市质监局负责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制定和修订我市相关地方标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国税局负责贯彻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等税收政策。
      市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的管理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正规市场经营范围以外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依法取缔游商浮贩。
      (四)强化政策扶持。对列入国家试点建设范围的批零市场等流通设施信息化升级改造,经市商务局和有关部门验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蔬菜、猪肉生产流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等优惠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实行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政策,优先通过、优先放行,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追溯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分级培训机制,以部门工作人员、流通企业管理人员、运行维护人员为对象,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应用管理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青岛商务网、“菜篮子”工程网等各类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消费者索要购物追溯凭证,明白放心消费。
      附件: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岛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经建 副市长
      副组长:张世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恒勤 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姜集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洵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赵迎春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娄凯军 市农委副主任
      刘勇  市商务局副局长
      柏建超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蓝海华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鹿英  市畜牧局副局长
      郭建礼 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国启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进军 市国税局副局长
      管习会 市南区副区长
      崔作  市北区副区长
      由翠玉 四方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宝  李沧区副区长
      杨超  崂山区副区长
      庄贵相 黄岛区副区长
      刘青林 城阳区副区长
      闫丕云 即墨市副市长
      孙永红 胶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新竹 胶南市副市长
      郭 萍 平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升  山莱西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刘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该项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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