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意见(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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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0年第7期
  • 总期刊数 总第200期
  • 成文日期 2010-04-08
  • 发布日期 2010-04-08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10〕18号
  •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国科发火〔2008〕27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进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全市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区、高新产业集聚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的重要意义
      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顺应世界科技园区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将青岛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型科技园区,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是青岛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实施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支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作用,集中优势资源,制定完善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举全市之力支持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青发〔2008〕12号),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加快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建设步伐,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明确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战略定位
      青岛高新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总体战略定位是:青岛市新一代创新基核、山东半岛标志性创新战略平台、全国科技创新体系区域性枢纽和全球科技创新网络上的重要节点。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青岛高新区整体上要发展成为:集知识创新密集区、研发孵化密集区、高端产业密集区、高端服务密集区为一体的自主创新战略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载体和实现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以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创新发展为龙头,以青岛高科技工业园知识创新密集区为基础,以青岛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青岛科技街和青岛市南软件园等特色功能区为创新发展载体,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进程中,发挥高新区组团发展、多点带动、区园联动的重要作用,全面完成《青岛高新区创建创新型科技园区规划方案》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自主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区域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突破。
      三、汇聚各类创新要素资源
      围绕高新区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吸引世界500强、国内重点企业、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在高新区建设研发机构,优先在高新区建设以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为依托的高端研发体系,以高新区为核心建设各类产学研联盟、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创新组织,引导创业投资、融资担保、科技中介等机构向高新区各园区汇集。引进布局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与制药、节能与环保、新材料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载体,集聚产业技术创新要素资源。在高新区各园区重点建设中科院光电院青岛光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青岛研发基地、中科院青岛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中国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青岛市工业技术研究院、青岛国际科技合作园等创新载体。
      四、加快创业孵化体系建设
      加快高新区孵化载体综合性和专业性布局发展,推进形成“科技孵化+创业投资”、“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共性平台+创新网络”的新型孵化机制,完善创业孵化政策,促进中小型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以青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青岛高新区新产业创业服务中心、青岛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青岛市南软件园创业服务中心等国家级孵化器发展为带动,重点建设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青岛高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青岛国家生物医药中试生产中心、青岛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在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动漫游戏等领域建设专业孵化器,为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创新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到2015年,各类孵化器、加速器项目建设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
      五、建立新型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积极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围绕高新区发展需求进行人才培养、学科设置和科研布局,支持高新区内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建立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转化和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研发创新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和资本市场共同运作,在高新区进行创新成果的转化利用活动。高新区重点以中科院青岛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青岛国际科技合作园等为载体,建设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围绕企业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技术中心,通过外引内联、联合研发、技术培训、专业实训等组织形式,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发展轨道。
      六、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团队
      按照“加强人才引进、重视人才团队、突出领军人物”的原则,大力推进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加快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和团队,建立人才引进和培养的长效机制,打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环境,提升人才的知识吸收、消化、创造能力。到2015年,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培育20个专业技术团队,引进培育100名拥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争取5人进入国家“千人计划”,10人纳入“万人计划”第一层次领军人物人选。
      七、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
      支持青岛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完善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政策体系,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重点扶持企业在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领域取得突破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引导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司法惩处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处置侵权行为。
      八、建立各园区间协同发展机制
      高新区与各园区所在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园区间的产业和资源协调,在园区间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孵化器联盟、产业联盟。通过重点建设青岛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连接各园区引进建设的通信技术、软件技术、生物技术、公共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实现创新创业资源的整合,在各园区间形成产业协作、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崭新局面。
      九、建立多层次投融资体系
      加快高新区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引导各类银行保险、创业投资和担保机构在高新区集聚,建立由投资平台、贷款平台、担保平台和信用平台组成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高新区企业发展,支持高新区进行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代办转让试点和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抵押、科技保险等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创新。
      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支持高新区发展多层次社会网络,建立创业人社区,形成多元文化共存的知识型社区环境,打造“创新孵化梦想、创业成就未来”和“敢为人先、大胆创新,尊重个性、宽容失败,崇尚竞争、开放包容,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创业文化,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创新文化品牌。
      十一、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支持高新区加快培育发展海洋产业、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与制药、节能与环保、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国家特色产业基地要求,培育产业管理者队伍,实施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引进转化一批国内外先进技术,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集成各类政策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使更多企业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到2015年,培育建成海洋仪器仪表、新型显示、光电装备、海洋药物与生物材料、新型能源装备、现代服务业等6大新兴产业基地。
      十二、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
      支持高新区结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整合国家和地方的各类科技资源,构建高速列车、海洋装备、半导体照明、光电仪器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力提高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以及关键设备的自主设计和生产能力,加快技术集成创新,占领全球产业链高端。支持高新区重点在运输装备、数字家电、信息通讯、海洋生物等产业领域培育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到2015年形成运输装备、数字家电、信息通讯等3个以上国内领先的优势产业集群,其中有2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有5家以上超过50亿元的企业。
      十三、加强对创新型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青岛市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省科技厅、市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及各园区所在区领导组成,全面推动高新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工作,对高新区建立以自主创新为导向的评价与考核体系。
      十四、建立适应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
      支持高新区在财政、税收和协调管理体制机制上进行创新,实现高新区各园区的创新发展。支持高新区依法进行用人制度、薪酬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市有关部门可在高新区率先进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认真研究如何对高新区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并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服务的新模式。
      十五、加大对创新型园区建设的投入力度
      市政府继续加大对高新区发展建设的引导性投入力度,到2015年,通过市政府专项资金引导和高新区管委及各园区所在区政府自筹,共安排资金200亿元,用于创新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创新活动投入。把高新区创新型园区建设作为青岛市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中的重点工作,支持创新资源要素向高新区集聚,在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人才团队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高新区重点倾斜。
      十六、建立对创新型园区的考核评价机制
      按照科技部对创新型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在市政府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高新区管委会同相关区政府对各园区创新型园区建设工作按年度进行统一考核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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