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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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0年第22期
  • 总期刊数 总第215期
  • 成文日期 2010-11-22
  • 发布日期 2010-11-22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函字〔2010〕27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夯实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今冬明春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步伐,全市防汛抗旱和水资源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观。但受投入不足和自然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仍比较薄弱,田间灌排设施不配套、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农业用水效率不高等问题仍较普遍,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各区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迅速掀起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热潮,切实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基础工程来部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来实施,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方面来推进。要紧紧围绕提高防洪抗灾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农民和社会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全面完成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根据全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计划完成投资62亿元。完成土石方32441万立方米;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处,解决348个村庄、1458万人口、3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21万亩,改善恢复灌溉面积31万亩;增加蓄水能力10505万立方米,维修加固堤防1273公里,疏浚河道2098公里。
      (一)切实抓好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重点抓好河道综合治理、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和易涝区排涝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郊区路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意见》(青政发〔2009〕38号),加快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力度,12月底前确保完成全部工程量的90%;加快推进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收尾、验收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验收任务,提高全市防洪抗旱能力。各区市要充分利用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的黄金季节,针对低洼地区排涝标准低、灌排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搞好排涝体系规划建设,疏通排涝沟渠,更新改造排灌泵站,提高区域排涝能力。
      (二)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标,“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加大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力度,使规模化集中供水率由目前的61%提高到85%,真正实现由“饮水解困”向“饮水安全”的阶段性转变。要加快推进胶南琅琊镇、胶州洋河镇等15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解决348个村庄、1458万人口、3万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切实抓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要继续加大大中型灌区和特色农业规模化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步伐。按照“十二五”规划,全市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1万亩,综合水利用系数达到062。今冬明春要全面完成产芝灌区(十期)、北墅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项目的建设、收尾工作;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原则,加快完成胶南藏南长纤沟、山东花生基地等高标准节水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市水利局制定的《青岛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青水农〔2010〕46号)的要求,全市实现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1万亩的目标。其中,即墨市完成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万亩、胶州市完成23万亩、胶南市164万亩、莱西市243万亩、平度市3万亩。
      (四)切实抓好重点县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设立重点县建设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利契机,大力实施以节水灌溉、水源开发、小型河道综合治理、小塘坝和小型灌排工程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今冬明春完成小型蓄水工程182处,新打、维修机井1071眼,疏浚河道2098公里,增加蓄水能力10505万立方米。在完成现有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任务的同时,继续争取国家立项,发展新的小农水重点县。要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中大力推行工程建设、水价改革、用水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保障工程设施长效运行、良性发展。
      三、强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市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奖惩机制,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各区市对已经完成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要进一步论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高度重视规划的审批工作,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纳入区市总体规划。
      (三)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力度。对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工程建设,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同时,积极创新投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调动基层大干水利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确保工程质量。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正确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量化考核标准,切实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成后,要及时成立管理机构和安排专管人员,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措施,确保工程建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五)促进新机制形成。各区市应从实际出发,在统筹城乡发展,改革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系、投入方式、组织形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山东省关于采取“一事一议”开展村级公共事业建设的政策要求,加大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小型水利设施的奖补力度;按照有关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要求,加快推进供水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公共供水系统维护管理基金,确保农村供水良性运行;进一步规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推动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民群众逐步成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主体,逐步建立起我市农田水利建设新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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