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期数
2010年第15期
总期刊数
总第208期
成文日期
2010-08-10
发布日期
2010-08-10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10〕2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争创名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度,我市又有38个产品被新认定为山东名牌产品,28个产品被新认定为青岛名牌产品,11件商标被新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42件商标被新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为表彰先进,支持企业争创工业知名品牌,促进我市品牌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制度的通知》(青政发〔2004〕56号)和《关于2009年度工业知名品牌表彰奖励问题的会议纪要》(〔2010〕第6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新创工业知名品牌企业予以奖励(名单附后),奖金总额为2410万元。
希望获奖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品牌培育的支持力度,大力促进品牌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全市各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坚持自主创新,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发挥品牌优势,为加快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全面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青岛市2009年度新创工业知名品牌获奖企业名单
一、山东名牌产品奖励名单
表格1.jpg 表格2.jpg 表格3.jpg 二、青岛名牌产品奖励名单
表格1.jpg 表格2.jpg 三、驰名商标奖励名单
表格1.jpg 表格2.jpg 四、山东省著名商标奖励名单
表格1.jpg 表格2.jpg 表格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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