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耕在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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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0年第11期
  • 总期刊数 总第204期
  • 成文日期 2010-07-20
  • 发布日期 2010-07-20
  •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市政府出台了《2010年青岛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胡绍军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签订了《责任书》,希望大家按照《工作方案》和《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目前我市城市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几年,我们在迎办奥运、承办全运会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上上下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城市环境先后进行了多次综合整治。应该说我们的环境是有了改善,城市的形象也有了提升,形成了一套好的做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我们的长效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目前,制约城市环境的一些历史性难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区域“脏、乱、差”的现象整体没有改观,与城乡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差距很大,与我们这个城市的形象和美誉度相比差距也很大。从我们平时市长公开电话、行风在线节目以及我们年初开展的“三民活动”,比较集中的反映了我们在相关工作上的不足和缺陷。综合来看,反映城市环境问题的市民意见占到整体上对我们政府部门意见的百分之七、八十左右,这个比例相当高。今天下午开会前,我们到现场看了一下,平时的问题还是比较多,一些区域、一些地段、一些河道的问题现在已经到了痛下决心必须解决的时候了。这些问题,初步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是河流污染。我们青岛的许多工作在省里都是走在前面的,但是河流污染问题屡次受到省里的通报批评,前不久省领导还当面专门强调了这个问题。我们现在22条重点河流,有18条没有达到今年的水质目标要求。4月份,省环保厅通报了李村河、莱西嵯阳河水质不达标,在全省59条重点河流中分列倒数第二和第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进展缓慢,按照向省环保厅承诺的升级改造时限和《环胶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目前除平度市已按期完成任务外,其余区(市)污水处理厂多数都不能按期完成改扩建任务。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多次被省环保厅通报。省政府从6月30日开始,对全省断面水质达不到要求和没有改善的区域将实行限批措施,从明年开始,对恶意违法排污实行“零容忍”。所以对我们来说,河流污染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从省里的要求来说,也是到了能够容忍的边界了。
      二是噪声污染。一些工地为了抓工期、抓进度,夜间施工,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休息;一些路段车辆随意鸣笛,警报器、警笛乱响,超载运输车轰鸣;一些娱乐场所隔音措施不到位,就开张营业,骚扰四邻。
      三是扬尘污染。主要是一些施工现场裸土覆盖和洒水降尘不达标,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内通行路面没有硬化;有的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运输车超载乱倒、撒漏现象屡禁不止,致使部分道路、区域尘土飞扬。
      四是市容环境。满地垃圾、乱贴乱画、占路经营、露天烧烤、狗患等问题在一些区域还比较突出;违章建筑、野蛮装修也呈多发态势。
      五是工业污染。一些企业超标排放、故意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开开停停。有的企业甚至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污染物直接排入下水道,严重污染水体环境。仅去年,全市就查处各类违法排污企业133家。
      上述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是与我们城市管理态度不坚决、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治理不到位有很大关系。所以,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求各区(市)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加大力度、落实责任,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基本满意,为城市也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环境。
      二、全面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重点流域、城市环境、工业污染这三个领域是我们今年整治工作要抓的重中之重。
      一是抓好重点河流污染整治。有关区(市)要抓紧落实方案,排出工期,集中一个月的时间重点对李村河、张村河等主河道内40处排水量较大的支流、明沟暗渠或管道入河口进行治理,确保6月底实现基本无污水径流。其中,市控的22条重点河流24个断面,年底前必须水质达标。要在雨季来临之前抓紧做好河道垃圾清理和河道清淤。这项工作,市城乡建设委要拿出方案,清淤费用由市、区(市)两级按比例承担。
      二是抓好城市环境秩序整治。重点是噪声、扬尘、环卫和市容整治。
      噪声污染,重点抓好夜间施工和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联合执法行动。夜间施工问题请建委督促每个工地安排好施工作业时间。娱乐场所重在日常管理。马上就要进入旅游季节了,特别是高考、中考时间临近,要通过噪声治理,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
      扬尘污染,重点加大现场督查力度,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工地裸露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实现全覆盖;二是确保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三是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加盖封闭运输。
      环境卫生,重点规范垃圾收集清运作业,逐步淘汰无压缩设备的转运站和大箱式露天收集站,市区及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封闭化运输。最近已批准市市政公用局采购一批新式垃圾运输车,将对现有垃圾运输车辆逐步更换。年底前要完成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试点,明年在全市全面推行。
      市容问题,重点抓好违章建筑、户外广告、占路经营等,特别是对铁路沿线、浮山后区域等要下决心进一步排查清理,消除环境死角。
      三是抓好违法排污企业整治。一方面,全面实施过城河道重点流域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对2008年以来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未能同步建设投入使用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建或停产;对长期超标排污、偷排偷放,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治理无望和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一律关闭取缔;对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一方面,全面开展钢铁行业、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等“两高一资”企业的专项检查,对主要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治理。同时,把好环境准入关,坚决避免新上“两高一资”工业项目。
      四是加快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环胶州湾区域新建扩建和升级改造的14个污水处理厂,除李村河上游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具备开工条件外,其余13个今年年底要全部竣工。
      其次,加快排水管网建设。按照全市三年建设计划安排,市区排水管网全覆盖需要新建640公里管网。去年我们建了300公里,今年建设160公里,还有180公里排水管网需要加快建设。要加快劲松三路、劲松七路、蚌埠路等道路建设进度,同步敷设配套管网。各区(市)特别是任务较重的李沧区,要尽快确定旧城和城中村改造规划和方案,推进污水管网按期建设或贯通。
      第三,完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重点是加快小涧西垃圾场污染治理、厨余垃圾综合利用、黄岛区垃圾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等硬件设施建设,更新一批道路保洁车辆,以现代化的硬件设施为改善城市环境提供可靠保障。
      五是加快完善城市管理规范标准。一方面要适应发展需要,注意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规章。在修订、完善过程中,既要很好地借鉴吸收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也要结合实际,提高法规的适用性、科学性。另一方面要注意完善工作标准。对城市环境治理所涉的目标、对象、范围、管理体制、机构、责任等进行明确界定,使各类环境整治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责可究。
      六是加快完善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这个问题提了多年,这次集中整治,要注重巩固整治的长期效果,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系,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收费、谁管理”。要创新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健全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告知制和行政审批失当责任追究制。
      三、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如期完成明显见效
      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时限要求紧、分布面广,对我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是一次重大考验,必须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打好攻坚战,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各区(市)是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区(市)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的单位和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经确定的六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做好有关调度、检查、督查工作。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中来。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既要广泛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也要大力倡导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难点问题、破坏市容环境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曝光。欢迎我们的新闻媒体对整治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年内一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将各区(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认真督促检查,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不力的要及时通报批评。
      同志们,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政府的责任,市民的期望,也是我们的承诺。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迎难而上,全面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创建文明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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