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2008年度新创工业知名品牌企业的通知(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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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10年第1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94期
  • 成文日期 2009-12-22
  • 发布日期 2009-12-22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9〕53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争创名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度,我市又有27个产品被新认定为山东名牌产品,45个产品被新认定为青岛名牌产品,2件商标被新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45件商标被新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
      为表彰先进,支持企业争创工业知名品牌,促进我市品牌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制度的通知》(青政发〔2004〕56号) 和市政府〔2009〕第139号会议纪要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新创工业知名品牌企业予以奖励(名单附后),奖金总额为1370万元。
      希望获奖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品牌培育的支持力度,大力促进品牌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全市各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坚持自主创新,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 发挥品牌优势,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青岛市2008年度工业知名品牌获奖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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