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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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09年第6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76期
  • 发布日期 2009-03-19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9〕19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商贸流通业发展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扩大消费、服务民生为目标,以发展特色商业、社区商业和农村商业为重点,大力开拓城乡市场,进一步优化流通产业结构,加快集聚发展,提升商业能级,完善服务功能,便利居民消费,努力构筑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强辐射的商贸流通体系。力争在今后三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保持年均增速15%以上。
      二、完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按照规范、发展、提高的思路,加强商品配送中心、直营农家店和“空白村”农家店建设,今后三年在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五市新建、改造农村商品配送中心10处,发展新型农家店1000家以上,覆盖全市100%的镇(街道)和80%的村庄。强化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调运功能,统一配送率提高到65%以上。适度调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直营店和加盟店的补助标准,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切实加强农家店的监管,建立农家店长效运营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制度,强化店长培训。加强农村市场营销模式创新,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载体,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简包装、低成本和符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产品,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二)扎实推进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组织好家电下乡新增产品品种和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品种的政策配套、产销衔接工作。加强对补贴资金监管,简化程序流程,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从方便农民出发,强化家电下乡备案网点的销售和服务功能,形成家电分级配送、销售、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以试乘、试驾和维修保养等为重点的汽车、摩托车下乡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汽车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汽车销售推广步伐,进一步规范农村家电、汽车市场秩序,扩大农村市场消费。
      (三)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深入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加强冷藏保鲜、质量安全追溯、检验检测、物流等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直采基地,大力培育自有品牌。积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试点,建设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物流配送和快速检测系统,保证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2011年前,重点抓好1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升级改造,扶持发展6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项目,发展2至3处生鲜物流配送中心。
      三、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一)完善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围绕“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支持骨干流通和餐饮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社区网点资源,优先发展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连锁超市、便利店和快餐店等便民网点。同时,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提升社区商业发展层次和水平。今后三年,在市区新规划建设8处组团式社区商业中心,创建10个省级以上示范商业社区,新建改造社区连锁便民店350处以上,市区标准化农贸市场达到90%以上,市区85%以上的社区居民实现步行8分钟基本满足购物、餐饮等生活需求,社区居民消费更加放心、便利。
      (二)健全完善再生资源流通网络。依托骨干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建立以统一规范的回收点、流动服务车为前端,专业化分拣中心为中间环节,加工处理中心为载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市区规范发展旧货交易市场和“跳蚤”市场,支持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促进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支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加大对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扶持,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四、推进全市现代商贸服务集聚区建设
      (一)加快商贸服务集聚发展。完善三级商业中心体系,优化商业网点布局,以商贸服务业集聚发展为重点,加快大型商业网点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商业能级。规划建设啤酒城、百丽广场、万达广场、城阳宝龙和李沧城市广场等商贸服务集聚区,努力打造体现青岛特色,集购物、餐饮、休闲、旅游、文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贸服务综合体。同时,加快五市商贸服务集聚发展,重点培育能够代表区域特点的中心商圈、特色街、专业批发市场和餐饮名店,打造形成特色消费中心。
      (二)着力推进特色商业街改造建设。充分发挥商业街在优化布局结构、促进商业繁荣、扩大消费需求等方面的作用,各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特点,围绕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坚持高起点精细规划,切实抓好商业街的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坚持突出重点,调整结构,完善功能,加快推进,切实培育发展一批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特色浓郁的特色商业街区。同时,加强商业街的规范管理,提高诚信经营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到2011年,市区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35条以上。
      (三)推动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积极发挥青岛口岸和对外开放优势,以“五大市场群(带)”培育建设为载体,引导市场集聚发展,推动制造业与物流批发业联动,加快建设全国性和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构建大进大出的区域性商品物流集散中心。对市中心区部分设施老化、影响交通、环境脏乱的市场逐步实施关闭或外迁。引导重点市场推行网上交易、电子结算,壮大橡胶、钢材、棉花、矿产品等生产资料市场规模,推进市粮食集散中心建设,提高集聚效应,逐步形成区域性生产要素集散地和价格形成中心。到2011年,培育交易额过百亿元的市场5处,全市商品市场交易额突破26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五、加快流通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培育大型品牌化流通企业集团。加强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创建闻名全国的流通品牌。鼓励支持大型骨干流通集团加快建设面向全省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迅速壮大企业规模,今后三年,全市20家重点零售企业销售额保持年均增速15%以上,争取到2011年销售额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其中1家销售额达到200亿元。同时,加强商贸业品牌建设,力争10家企业进入全国连锁百强行列。力争到2011年,实现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36%以上。
      (二)加强物流中心和电子商务发展。加快连锁经营物流支撑体系建设,培育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推广应用现代流通技术,今后三年,培育建设3至5家年配送额超过30亿元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加强电子商务建设,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与经验,引导发展3至4家商贸电子商务公司,发展一批社会电子商务便民项目,争取重点企业电子商务BtoC销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
      (三)加快引进发展新型零售业态。围绕培育特色消费载体,实施市、区(市)联动,通过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加快对外开放、选商引资和国际新型业态的引进步伐,今后三年,有重点地支持24小时便利店、汽车穿梭餐厅、折扣店、品牌直销购物中心等新型业态项目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业态业种;在市区发展特色专业店、品牌购物中心、家居超市等大型特色零售项目;实施新型零售业态的引进与创新,引导骨干流通企业面向全市发展10个以上5000平方米左右的大中型生鲜超市。
      六、创新发展新型营销模式
      (一)加强“工商联手”开拓市场。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营销创新,发挥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作用,通过开展名品进名店、工业品专题展览展销等多种形式,推进工商联手促进消费;通过贸商联手,组织外贸出口产品转内销,实现互惠共赢;通过加强产销衔接,开辟进店“绿色通道”,加大家电、服装、纺织品、烟酒、饮料等地产工业品采购上市力度;通过组织工贸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加海内外消费品展览会,开拓国内外市场。同时,要抓住当前热点,积极促进汽车消费,加快汽车销售品牌店建设,扩大汽车消费信贷,发展汽车租赁业务。
      (二)大力开拓餐饮住宿市场。以扩大市场规模、培育特色品牌、方便群众消费为主线,加快餐饮和住宿行业规模化、特色化、大众化进程。到2011年,七区要各规划配置或规范提升一条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的餐饮街区,形成集聚效应。着力打造青岛特色餐饮品牌,推进菜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大型骨干餐饮企业,加快企业规模扩张,规范提升特色餐饮品牌示范点,提高青岛餐饮的竞争力。积极发展中式快餐,引导建立6至8家大型餐饮企业建立中心厨房,深入实施“绿色早餐”工程和“楼宇午餐工程”,方便群众日常消费。到2011年,新发展“绿色早餐”网点120家,总数达到400家。大力培育经济型酒店和商务酒店企业集团,优化住宿业结构,到2011年,新发展经济型酒店50家,总数达到200家。
      (三)积极促进旅游和会展节庆消费。加强商业、旅游、文化消费的联动发展,依托多元消费载体,优化旅游服务体系,丰富完善旅游消费市场;加快旅游大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度假旅游、游艇邮轮旅游、商务会展旅游、特色体育旅游等中高端旅游产品,提升城市旅游功能。充分发挥会展节庆行业在拉动消费上的积极作用,精心打造高端会议、展览、节庆、赛事和文化活动,扶持龙头会展品牌企业,培育发展10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展会、节庆活动,带动全市餐饮、住宿、购物、通讯等相关服务消费。同时,培育拓展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新的消费热点。
      (四)扩大银行卡刷卡消费。研究出台鼓励我市刷卡消费的具体意见,扩大银行卡便民服务范围和种类。降低涉及民生的社区便民网点的刷卡手续费和通讯费标准,引导和推动更多的商户受理银行卡。加强交易系统的升级和维护,提高银行卡跨行交易网络运行质量。加大刷卡营销激励措施,开展银商联手刷卡让利活动。同时,普及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工作,加大对农村银行卡业务投入,开通乡村银行借记卡小额取现和村镇刷卡消费业务。
      七、加强消费品市场运行调控
      (一)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按照“准确监测、深刻分析、科学预测、快速反应、及时调控”的要求,完善市场运行监测调控网络,强化对流通经济运行、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功能,及时发布“青岛商务预报”;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及供求变化,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专业批发交易市场、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大型流通企业等流通场所及环节的价格监测,增强市场运行调控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建立完善市、区(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制度,根据实际需求,扩大粮油、蔬菜、肉类、禽蛋、豆制品等储备规模,增加小包装粮油等储备品种。加强日常市场保供。选择生活必需品重点保障企业,探索建立政府储备与商业代储相结合的储备机制,保持库存量满足市区市场5至10天的需求,以保证在市场异常波动或供应偏紧时,迅速及时调运商品上市,努力做到“丰时收储、歉时投放”,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质量好,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八、全力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在城乡食品市场全面建立“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监管制度,在城区餐饮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与追溯体系,对入市重点食品100%进行备案查验和质量抽检,对不合格食品100%进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加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规划设置与升级改造步伐,强化肉品备案入市管理制度,健全“放心肉”监管体系。深入开展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深化“三绿工程”建设,在1000人以上的集体伙食单位全面推行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大力推进“绿色消费”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优化城乡居民消费环境。
      (二)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扎实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消费;认真落实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法规,引导规范零售企业经营和促销行为;加强摄影、洗染、美容美发等行业的管理工作,促进商贸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
      九、加大对流通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和贴息等方式,支持“万村千乡”、“家电下乡”、市场保供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发展、餐饮业发展、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商业街建设改造、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培育等重点项目和领域,调动社会投入积极性;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扶持流通业发展政策,落实我市商贸企业享受与工业企业同等用电价格政策;落实扶持老字号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企业开拓市场参加境外展览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金融部门要建立健全服务业贷款利率差别化定价机制,推动商贸、餐饮等服务业改造升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的商贸流通业项目和投资兴建的大型商贸流通项目,要按有关政策规定供应土地,对列入《青岛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的商贸中心区和重点项目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
      十、切实重视和加强流通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流通工作,把搞活流通、扩大消费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支持商贸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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