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二○○九年二月六日)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2009年第3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73期
  • 成文日期 2009-02-06
  • 发布日期 2009-02-06
  • 发文字号 青发〔2009〕2号
  •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
      1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紧迫性。我市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蓬勃发展,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国家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体育人才,为全国全省的体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仍然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由于受传统的人才观、教育观及日益加剧的就业、升学压力的影响,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体育的倾向比较普遍,中小学生身心压力偏大,课业负担过重,校内外休息和锻炼时间得不到充分保证。二是由于思想认识、师资配备、经费保障、场地设施等方面的差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水平不均衡,仍有部分学校无法保证正常的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时间与质量,在安全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三是青少年体质状况不容乐观。近年来学生的体质监测数据表明,虽然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耐力、力量、速度、柔韧度等体能指标连续下降,超重和肥胖青少年的比例明显增加,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战略意义。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不仅关系个人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而且关系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强盛。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加强体育锻炼,对于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思想品德、智力发育、审美素养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从人才培养、社会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重视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我市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二、明确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3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深化学校体育改革,优化整合体育资源,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4主要任务。用3年左右时间,使我市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普遍提高,98%的在校中小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75%以上的中小学生达到良好等级,耐力、力量、柔韧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肥胖和近视发生率明显下降。
      ——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要求,配齐配足学校体育卫生器材设施;新建学校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均体育活动面积要求。
      ——切实提高师资水平。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在上级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配备体育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师资培训长效机制,2010年前完成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分层次全员培训。
      ——依法保证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开足开齐体育课,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确保青少年学生在校每天锻炼1小时。
      三、认真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工作措施
      5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级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要联合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研究,建立青少年体质健康测试评估机制,完善相应机构。要普遍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加强数据统计过程监管,确保监测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学生体质监测结果应当定期向本级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告。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根据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书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6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时为:1-2年级每周4课时,3-9年级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学校必须安排1节体育活动课并列入教学计划。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参加早操。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使每个在校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体育基本技能。完善学生军训制度,拓展军训内容,开展“中学生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炼意志等方面的作用。
      7广泛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自己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逐步形成全市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突出普及性、趣味性、合作性、参与性,不断改革、创新活动模式,为学生创设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体育特色,农村学校要根据校园环境和地域特点设计体育课程,调动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逐步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要坚持市、区(市)和学校三级每年举办体育节的传统,把每年的5月7日作为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节启动日。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优秀等级的颁发“阳光体育奖章”。
      8深化体育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要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建立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教育工作评价体系和学生考试评价制度。体育考试要坚持日常测试和集中考试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体育考试的形式、内容和办法,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
      9坚持和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坚持每年举办全市综合性中小学生运动会;各区市、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各学校在每年召开以田径为主的春、秋季运动会的基础上,组织好每周的班级体育竞赛活动。
      10创新学校课余训练机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办法,制定优惠政策,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坚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班两名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制度,坚决杜绝将体育特长生名额挪作他用,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试办省、市、区(市)三级运动队。
      11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科学合理安排课程课时,努力提高课堂教育质量和效益,逐步减少课后作业量,保证学生足够的睡眠时间,其中小学生10小时、初中学生9小时、高中学生8小时。
      12逐步降低青少年近视率。中小学教师和家长要关注学生的用眼状况,帮助他们掌握科学的用眼知识和方法,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教育学生远离对眼睛有损害的环境,自觉克服长时间上网等不良习惯。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以上监测,市和各区市要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眼睛专业技术知识的全员培训,重点进行正确掌握眼睛保健操的培训。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农村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课桌椅要达到基本标准,城市中小学均应提出提高采光和照明标准的实施规划。
      13加强对青少年卫生、保健、心理、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和保障。积极开展疾病预防、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根据新时期青少年年龄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保证必要的营养需要。建立和完善学生体检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保证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专款专用。
      14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责任制。校长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保证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班主任要主动督促学生上好体育课、参加大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训练、竞赛,指导青少年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并会同医务部门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以及数据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其他任课教师要结合所教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除区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考试和大型活动以外,学校不得无故停止体育课和体育活动。
      15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管理机构、干部和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工作力量,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专职体育教研员,协同指导辖区内学校体育工作开展。按照体育教学和业余体育活动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学设置体育教师周工作量,包括体育课教学、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及体育竞赛等,原则上小学14-16课时,初中12-14课时、高中10-12课时。体育教师在课时津贴、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在计划制定、经费保证等方面明确职责、分步实施,形成长效机制。今后,每三年对体育教师、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一轮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
      16加大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力度。学校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要把城乡中小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覆盖人群。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卫生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的卫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开展卫生监督、监测,依法进行免疫接种,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17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把青少年体育工作列入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考核内容。认真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对尚未达到标准的学校,要制定规划,将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建设和维修资金列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尽快达到要求。建立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召集,教育、体育、卫生、宣传、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统筹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8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器材与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公共体育设施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各区市在此基础上均应建立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不得将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
      19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强化安全措施。坚持“教体结合”,积极研究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体育锻炼项目和方法。各区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应发挥体制优势,聘请校外体育指导教师队伍,为青少年锻炼提供科学指导。完善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对大型体育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安全责任体系,防止群体性安全事件的发生。
      20强化对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实行巡查制度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督导结果作为评价地方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方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21齐抓共管,形成重视青少年体育的合力和良好的社会环境。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职能,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并逐步降低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经济成本。要在广大家长中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体育锻炼。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家庭、社会形成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式,努力创设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22努力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舆论环境。重视对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宣传,新闻媒体要采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典型,大力宣传社会各界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做法,在全社会形成鼓励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再上新台阶,充分展示新时代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