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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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09年第17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87期
  • 成文日期 2009-09-11
  • 发布日期 2009-09-11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9〕28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9〕76号)要求,为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及时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任务。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清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此次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自然人)。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的姓氏、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以及家庭住房等基本情况。
      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市)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成立青岛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普查所需的各项开支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普查经费的监管力度,勤俭节约,专款专用,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

    青岛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书坚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汝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卫星 市统计局局长
          姜集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存礼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魏永全 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于承玲 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
          曹 勇 市卫生局局长
          宋新华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赵 鸣 市监察局副局长
          董玉增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初鲁青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杜云烟 市财政局副局长
          乐 鹏 市人事局副局长
          耿成亮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赵兴书 市建委副主任、市建管局局长
          纪晓龙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总经济师
          隋振华 市农委副主任
          孙兰学 市统计局副局长
          冯领海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巡视员
          周忠德 市外办副巡视员
          蒋义木 市侨办副主任
          江敦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道相 市政府调研室副主任
          潘盛国 市广电局副局长
          房克俭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孙兰学兼任办公室主任。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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