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总第170期
  • 总期刊数 2008年第20期
  • 成文日期 2008-12-12
  • 发布日期 2008-12-12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8〕71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迎办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08〕136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为第十一届全运会营造良好的赛事环境,按照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以整洁优美的城乡面貌展示青岛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全运会比赛场馆和接待代表团的宾馆、饭店周边500米区域。
      (二)本市区域内客运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境公路、重点景区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城市主干道沿线,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周边500米区域。
      (三)城市公园、广场、主要商业街区、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附近村镇。
      三、工作任务
      (一)比赛场馆和接待场所周边环境整治
      1按时完成新建比赛场馆的建设,组织产权单位对现有的比赛场馆进行整修改造,协调各接待宾馆对存在陈旧、污损、残破等问题的宾馆外立面进行整修。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
      2加强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周边道路设施、公用设施、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确保各类设施完好无损。
      责任单位:市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城投集团、相关产权单位
      3整治、修饰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周边区域内的建筑立面。对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及周边区域内的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户外灯饰进行普查整治,整修或清除残破、污损、废弃的设施。强化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责任单位:市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
      4清除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周边区域内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等现象,保证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市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二)交通干道沿线和城市出入口周边环境整治
      5在前期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力度。集中清理沿线积存垃圾,拆除违章建筑,粉刷沿线建筑立面,拆除或更换破旧户外广告和牌匾,制定困难、停产企业的破旧厂房及厂区内的整治方案,实施沿线绿化美化,购置养护设备,安排养护人员,对死树、枯树进行清理补栽。逐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和考核机制,由集中整治转向日常管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爱卫办、市市政公用局、相关区市政府
      6开展铁路站区环境整治,整修、粉刷站区内建筑立面,清理站区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做到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青岛铁路办事处
      7加强高速公路、公路、市区出入境道路的养护管理,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确保道路平整、行车顺畅。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相关区市政府
      8实施客运铁路、环胶州湾高速公路、济青高速公路(南、北线)、青银高速公路、青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沿线林带绿化整治,抓好铁路、高速公路两侧树木病虫害防治,巩固、提高“绿色通道”建设成果,树立青岛环境绿化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相关区市政府
      9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山体的违法行为,治理客运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的破损和裸露山体,进行植被复苏。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建委、相关区市政府
      10对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等窗口区域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清理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粉刷建筑立面,规范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清除乱贴乱画,努力打造窗口区域的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铁路办事处、市交通委、相关区市政府
      (三)景区环境整治
      11加强景区、城市广场、公园、商业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等休闲、旅游场所的管理、维护,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旅游局、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12规范景区内经营业户的经营活动,严厉查处制假售劣行为,坚决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行为,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区市政府
      13.加强景区、公园内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测,确保安全运营。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各区市政府
      (四)环境卫生整治
      14提高卫生保洁质量,整治垃圾死角,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比赛场馆周边和主要道路要使用机械化清扫。提高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率,对比赛场馆和主要接待宾馆要实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公厕保洁质量,设置公厕导向牌,并进一步完善无障碍设施。加强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管理水平,集中整治污水撒漏,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桶、果皮箱。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市政公用局
      15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的生产、运输、消纳,严厉查处乱倒乱卸和沿街撒漏。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16加强对垃圾处理场的监管和环境卫生督导检查,确保垃圾处理场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相关区市政府
      (五)交通秩序整治
      17搞好道路改造和建设,加强城市主次干道养护管理,严格占掘路审批和执法,避免挖断管线和掘路过频现象,减少道路和管线施工对交通的不利影响。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办、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广电局、青岛供电公司、各区市政府
      18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顿规范城市出租客运市场秩序,严查出租车辆拒载、宰客、甩客、不正确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章行为。加快公交停车场站建设,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青岛公交集团、各区市政府
      19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严格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闯信号、酒后驾车、行人乱穿马路等行为。赛时在场馆周边开设临时停车场,制定车辆通行和人流疏散方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20严厉查处人行道乱停车,加强已建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各区市政府
      (六)大气和水系环境治理
      21加强工业企业扬尘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采取措施,防治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时产生的扬尘。秸秆禁烧区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
      22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建成区内建筑工地现场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杜绝出工地车辆污染路面。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市政府
      23加大前海一线排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前海一线水域水质良好。同时,督促各检查井的产权单位对检查井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确保各检查井完好、畅通。
      责任单位: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崂山区政府
      24加强前海一线近海海域的保洁工作,重点做好奥帆中心周边、海水浴场及景点区域的近海水面及岸滩的保洁。继续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实施河道截污、河道清淤及河道两侧绿化、美化等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七)城市夜景亮化和路灯照明运行及监管
      25组织协调做好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夜景亮化工作。加强比赛场馆、接待宾馆、前海一线、奥帆场馆、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等窗口区域,以及景区、城市广场、公园、商业街区、历史文化街区、交通干道沿线和城市出入口及其周边环境夜景亮化和路灯照明建设。切实做好夜景亮化和路灯照明正常运行和维护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青岛供电公司、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市政府
      (八)文化街管护和特色街建设
      26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展示历史风貌,延续历史文化。抓好老城区特色街区建设。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
      (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7加强对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周边,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等窗口区域、旅游景区等场所流浪乞讨者的救助管理工作,规劝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及时实施食宿、返乡等救助,适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市政府
      28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扰乱公共管理和社会秩序的流浪乞讨人员和组织、教唆流浪乞讨活动幕后操作者、组织者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打击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崂山区政府、城阳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十)环境宣传营造
      29合理调配广告资源,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客运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城市主干道沿线、比赛场馆和接待宾馆周边、景区周边等区域设置带有十一届全运会内容的公益广告,营造赛事氛围。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体育局、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各区市政府
      30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比赛场馆、城市广场、主干道节点等区域,组摆花卉。
      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区市政府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8年11月前)。各级各部门组织学习全省迎全运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精神,层层进行动员。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特点制定具体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1月至2009年8月)。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责任单位要定期召开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或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市建委作为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及时对各项责任分工进行检查督导,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9月初)。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市建委要对各区市、各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建立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的青岛市迎全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运行机制,做好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将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宣传纳入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三)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区市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实,要调配力量,查摆问题,全面整治。同时,各有关单位在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各区市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保障,确保效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各级要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转。
      (五)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市建委要定期通报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保证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