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意见(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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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08年第8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58期
  • 成文日期 2008-04-22
  • 发布日期 2008-04-22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8〕20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深入开展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以食品安全关键技术为支撑,加快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绿色供应链体系和全过程可追溯控制体系,推动产业发展,保障消费安全,努力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
      二、目标任务
      按照“体系健全、管理科学、监督有力、风险可控、品质优良、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力争到2010年末,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品种检测和消费者满意度等“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指标上均达到并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生产基地和规模种养殖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蔬菜、畜禽、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质量抽检平均合格率居全国前列。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00%进行食品添加物质备案,加工食品质量抽检平均合格率居全国前列。
      ——食品流通市场100%建立“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监管制度,外地入市重点鲜活农产品、加工食品100%进行备案查验和质量抽检,对查验、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100%进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
      ——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100%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产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区市和街道(镇)驻地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市内四区流通消费的猪肉100%来自入市备案屠宰加工企业,崂山、黄岛、城阳区和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市流通消费的猪肉100%来自符合规定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非法进口的食品及其原料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及其原料100%来自出口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和备案种养殖基地。
      三、实施严查重管,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创新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打、堵、防”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加强本地产品源头治理,强化外地产品市场检测,全面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促进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
      (一)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动物疫病监控体系,实施关口前移,把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农业生产环境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与二维条码耳标计划,逐步推行基地蔬菜、畜禽、水产品销前检测、包装标识与质量追溯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严格农业投入品禁限用公告、推荐使用以及使用记录档案制度,规范种养殖行为。三是严格落实高毒高残留农药“连锁经营、定点销售、台账追溯”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经营管理规范(GSP)试点,对蔬菜、茶叶、水果主产区的农药经营点和畜禽、水产养殖环节的用药、用料进行重点整治,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和其他养殖违禁药物。四是推行出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新模式,以胶州、莱西为试点,逐步向全市推广,引导帮扶出口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土地联方成片的备案生产基地,大力推行农业投入品区域化专营专供专用,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
      (二)强化生产加工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严格28大类525种食品及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加强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管理,推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严厉查处无“QS”标志或滥用标志制售食品的行为。二是积极帮扶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获证,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进销台账,产品简单包装、限定区域销售,不得进入商场、超市。三是全面落实“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区域监管责任制,以镇、村为基础,以信息化管理网络为载体,建立企业档案,实施分片、分类、动态监管,落实区域化监管责任。四是突出即墨、城阳等区市的水产品、平度的葡萄酒和小麦粉、崂山的桶装饮用水、崂山和胶南的茶叶、胶州的植物油、即墨的黄酒(老酒)等集中生产区域,整合做大一批小作坊,坚决取缔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五是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区域监管、视频监控“三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网络系统,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主体的全方位、无缝隙监管和对产品的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三)严格市场准入,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一是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实行一户一账一卡分类管理,城乡固定场所食品经营业户全部建立“一户多档制”、从业人员全部建立“实名登记制”,城乡集贸市场熟食经营业户全部建立“证明登记制”、各类散(裸)装食品经营业户全部建立“标牌公示制”,严厉查处经营“三无”、过期和不合格食品等行为。二是建立派驻检测制度,对入市蔬菜等农副产品实行逢进必检。以抚顺路、华中、城阳等市区三大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和市粮油综合批发市场为重点,探索建立政府雇员派驻检测制度,在入市重点产品进场交易之前,实施全批次抽检,严把食品流通环节检测关。三是建立入市食品电子监管备案系统,对入市重点食品实行电子备案并加赋电子监管码,督导企业全面建立主体准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提高各执法部门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监管效能。四是加强进口食品经营企业资质审查,禁止无食品进口资质的企业进口食品,加强进口食品及标签检验,严厉查处无检验检疫证书、证明的进口食品。
      (四)加强餐饮消费领域监管,严把消费安全关。一是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运用危险性评估原则,对全市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评定、分类监管,统一标识向社会公示,逐步引导规范和清理取缔中小餐饮、流动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行为。二是建立健全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评估体系,在餐饮单位全面推行原料进货台账溯源制度,研究制定亚硝酸盐等有毒危险食品添加剂销售、存放、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餐饮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积极防控食源性疾病发生。三是严格集体食堂和配送餐单位资质准入管理,大力推行学校、工厂、建筑工地、机关食堂和集体配送餐单位卫生标准化建设,全面清理学校周边、工业区无证照食品、餐饮经营网点和流动摊点,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四是健全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卫生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五)严格畜禽定点屠宰、肉品备案入市管理,确保肉品消费安全。一是全面贯彻实施《青岛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制订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实施细则与肉品备案入市管理办法,合理规划建设、改造一批牛、羊、家禽定点屠宰厂(场)。二是加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屠宰加工和检验检疫技术规范,规范进货、屠宰、检疫检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出厂销售等9项记录台账。三是建立健全市、区市两级畜禽屠宰专业执法队伍,加大对本市与外地接壤、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的执法监管力度,全面取缔私屠滥宰和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四是建立畜禽屠宰与肉品流通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加强肉品入市备案管理,加大肉品及其副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检测力度,对屡查屡犯的企业,取消其备案入市资格。
      四、坚持扶优扶强,着力提升全市食品产业发展水平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食品产销结构,提高农业标准化、食品产业化、流通现代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一)实施百姓当家食品放心工程。突出大米、面点、食用油、肉、蛋、菜、鲜奶、豆类制品、水产品、饮用水等10种(类)市民生活必需品,积极引导企业采用“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加工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等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培育示范企业,推广优质品牌,引导群众消费。针对农村肉品消费安全问题,争取国家大型屠宰企业技改项目,扶持1至2家骨干屠宰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面向五市偏远镇,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镇级生猪定点屠宰厂;依托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农村肉品连锁配送,建设改造一批农村规范化肉品专卖店,让城乡居民长期稳定吃上“放心肉”。
      (二)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工程。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突出抓好粮食、蔬菜、花生、果茶四个百万亩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蔬菜、果品、茶叶、奶牛、肉蛋鸡、生猪、肉牛、肉羊、肉兔、水产品等10类标准化示范种养殖基地(场)。2010年末,重点蔬菜、畜禽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分别达到60%和80%以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带头作用,积极推广“统一标准、统一规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分户管理”的集约化生产经营模式,重点开展“三品”(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与产品认证,每年新建30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地产优质农产品自给率。继续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推广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加强出口农产品区域化建设,实施出口备案基地管理,不断提高出口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实施优质食品品牌推进工程。加强品牌经营,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组织、基地、企业统一产品包装、品牌和质量标识,搞好区域品牌整合,以品牌开拓市场、占领市场,解决品牌杂、乱、弱、小、散的问题。建立优质食品品牌培育机制,通过专家评定、消费者评价、协会推介、展览展销、媒体宣传等方式,做大做强一批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品牌,继续保持中国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保有量位居全国各大中城市前列,不断提升青岛食品在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四)实施食品流通安全现代化建设工程。突出对外地货源依赖较大的大米和蔬菜副食品,探索与主产区地方政府建立跨区域质量监管、产销订单合作机制。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加快“农副产品绿色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力争到2010年末,全市骨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积极开设优质农副食品直销专区、专柜、专卖店,提高生鲜食品统一配送比例,着力构筑城乡一体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力争到2010年末,城市社区蔬菜副食品便民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基本实现镇镇都有食品放心超市、村村都有连锁放心店。
      (五)实施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面向全市学校、工厂、机关、部队食堂和集体配送餐单位,探索组建跨区域、跨行业食品采供联盟,加强食品采购远程网络招投标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10年末,全市1000人以上的集体伙食单位全部进入“阳光食品工程”。积极扶持新兴配餐帮厨行业和卫生标准化配送餐公司,大力发展连锁快餐、绿色早餐、营养学生餐,为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发展提供食品供应安全保障。
      (六)实施“奥运食品工程”。按照“着眼奥运,惠及百姓”的要求,周密制定“2008奥帆赛”食品安全监控计划与应急方案,全力做好奥运食品生产供应、物流配送、加工配餐、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备案监控、质量查验、安全保卫等工作。分兵把口,强化奥帆基地、定点接待单位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为“奥帆赛”提供健康营养、安全卫生、方便快捷、体现青岛特色、符合环保要求的餐饮服务支持,确保赛会期间城市食品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五、强化治本之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针对食品安全点多面广链条长、信息不对称、执法监管难的实际情况,树立科学理念,完善技术支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杠杆,着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一)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组建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危害评估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采取专家风险评估与部门风险管理相互独立又密切结合的方式,定期编制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评估报告,力争做到对潜在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突出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的具体落实,一是层层普及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培养危机意识、防范意识;二是搞好应急培训演练,确保物资、技术和人员储备到位,提高实战能力;三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网络和报告制度,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机制,不放过任何事故苗头,及时上报追查,控制事态,消除危害。
      (三)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制定全市食品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统一调配检测资源、统一划分职责范围、统一安排检测资金、统一发布检测信息,形成检测资源梯次互助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支撑体系,逐步推进市、区市两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和骨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室升级改造,不断提高检测资质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健全食品安全巡查抽检制度,增加流动检测设施,加大抽检力度,建立覆盖重点食品供应链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体系,适时向社会公布检测信息和退市公告。
      (四)完善食品安全法制标准体系。立足我市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修订、制定全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托生产加工食品备案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集体配送餐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规章。本着疏堵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综合加工”与“单项服务”、“餐饮小吃店”与“特色加工点”等不同经营形式,制定出台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生产条件、卫生准入要求等地方法规与技术标准,有效解决无证经营问题,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完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体系。严格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开办人、合伙人、从业人员的主体资格,由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制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年审监控内容,对食品企业“三证照”实行联合并单年审。制定出台重点食品及其原料索证索票、登记台账的内容、格式及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和召回退市主体责任。
      (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拓展市、区市两级“食品安全网”功能,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框架和GPS电子监管地图。在抚顺路、华中、城阳三大批发市场和重点物流配送、屠宰加工、集体配餐场所设置视频监控网络,逐步形成覆盖生产流通关键环节的全天候电子远程监控系统。建立入市重点食品电子备案追溯系统,在主要流通、消费场所设置食品安全自助查询终端,基本实现入市食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数量可计、质量可控。
      (七)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示范区市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探索将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与信贷信用挂钩,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分类管理、分级评价、信用披露、责任追溯和失信惩戒体系,大力宣传推介诚信企业,严厉惩戒失信行为。
      (八)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坚持“食品安全,教育先行”,一是实施农产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手册,组织农技、监管人员进村入户培训,培养全体农民的质量意识与安全生产习惯。二是启动食品安全与膳食营养知识教育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三送、六进、百千万”(即送法律法规知识、送食品消费知识、送放心食品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部队,组织百家企业进社区、千家放心店进农村、万册图书进校园和十万市民访源头)为主线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营养与安全鉴别知识。三是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培训计划,结合“五五”普法,定期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知法、守法、执法水平。四是完善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汇集、审核、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同时,将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纳入各新闻媒体总体宣传计划,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事关民生,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心和执行力,创新监管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对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合办公机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业力量,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评议考核。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将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主要领导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网络、四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创建机制。
      (二)健全执法体系。坚持“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建立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总体格局。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协调跨领域、跨行业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集中办案行动。各级工商部门要牵头建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五小单位”的清理取缔与监管责任。各级食品安全执法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执法队伍,改善执法装备,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人员素质,逐步构建起全市结构完整、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执法体系。
      (三)严格绩效考核。按照“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基本要求,把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属地化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完善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目标实施全过程控制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民评议、专家评估、部门考核等综合评价机制,确保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四)强化责任追究。贯彻落实《青岛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消费者、业内知情者、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有案必查、有查必究、有处必果,真正起到“查处曝光一个案例、震慑教育一批企业、整顿规范一个行业”的作用。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其行政责任。
      (五)建立人才团队。加强食品安全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充实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组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检疫检验、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法制标准、宣传培训专家工作团队,为全市食品安全规划和实施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国内外交流培训活动,提高城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加强政策扶持。市、区市两级财政要加大投入,设立食品安全专项资金,切实改善基层食品安全执法装备和监测技术条件,保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经费。完善政策,大力扶持新兴行业、骨干企业和名优品牌,积极转化、推广和应用食品安全关键生产技术、控制技术、监测技术与信息技术,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城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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