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将青岛市礼堂旧址等15处不可移动文物列为青岛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及管理工作。
附件:
青岛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名称 始建年代 位置
1.青岛市礼堂旧址 1934年 市南区兰山路1号
2.内外棉纱厂旧址 1916年 四方区海岸路22号
3.青岛葡萄酒厂旧址 1956年 四方区四流南路13号
4.李村基督教堂 1904年 李沧区滨河路1183号
5.小寨子村民居 20世纪40年代 城阳区江城路与崇阳路交汇处西北侧
6.张村小学旧址 1934年 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社区西部
7.三妹冢汉墓群 汉代 胶州市铺集镇三妹冢村周围
8.东埠汉墓群 汉代 胶州市胶西镇东埠村正东约300米处
9.双岭古墓 宋代 胶州市九龙镇双岭村南150米处
10.即墨信义中学旧址 1928年、1930年 即墨市文化路87号
11.即墨红万字会旧址 1924年 即墨市平等街52号
12.陈家屯天主教堂 1933年 平度市明村镇陈家屯村
13.文昌阁 1935年 平度市南村镇沙梁村中部
14.侯家汉墓群 汉代 平度市灰埠镇东侯家村西
15.泥湾头遗址 新石器时代 莱西市河头店镇泥湾头村东北约60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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