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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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08年第16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66期
  • 成文日期 2008-09-18
  • 发布日期 2018-12-05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8〕52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支农力度,贯彻落实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以下简称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认识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开展农业保险是国家继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等强农惠农政策后的又一项具体措施,对于建立健全新型农业防灾减灾机制,促进政府农业补贴方式和救灾救济方式的改革,稳定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供应,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农民利益、保护经济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完善农业保险扶持政策,健全保障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提供自然灾害风险保障。

      三、试点任务安排

      (一)试点险种。根据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08年度我市开展小麦、玉米、奶牛保险试点和能繁母猪保险(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农委另行发文)。试点规模要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等其他险种的试点工作,保费补贴由各区市自行承担。

      (二)试点地区。小麦、玉米保险在平度、莱西、即墨、胶州、胶南市开展试点;奶牛保险试点和能繁母猪保险在五市和崂山、黄岛、城阳三区开展。

      (三)试点期限。各险种的试点期限为一年(2008-2009年)。

      (四)承保公司。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市现有保险机构网点布局、经营管理经验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多种因素,确定本次试点的保险业务承保主体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承保公司)。

      四、主要措施

      (一)扶持政策

      1.对投保农户给予保费财政补贴。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对小麦、玉米、能繁母猪保险的保费按照80%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担;对奶牛保险的保费按照60%给予补贴,其余40%由农户自担。保费财政补贴由青岛市、试点区(市)两级财政分摊。

      2.落实国家对农业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等税收政策。

      3.支持承保公司拓展市场。为确保试点工作可持续经营,各区市要制定鼓励措施,推动承保公司在当地发展多种保险业务,建立“以险养险”的补充机制,提高农业保险的抗风险能力。

      (二)保险运作

      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承担农业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中小麦、玉米保险当遇到巨灾损失时,报经市政府同意,赔付总额实行当年全市保费收入300%封顶。

      承保公司要积极利用再保险等市场化机制分散经营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风险准备金,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服务保障

      承保公司要从服务“三农”的全局出发,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加强业务宣传和培训,使农户了解保费补贴政策、保险条款等内容。要以农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为核心,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做到投保程序简洁化、业务操作规范化、出险查勘快捷化、赔付标准合理化,准确及时地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确保受灾农户及时得到赔款。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承保公司服务工作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瞒、误导和出险后惜赔、少赔、拖延不赔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对于理赔服务问题较多的承保公司取消其试点资格。对有争议的疑难案件,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建立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不定期就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各区市要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试点领导协调机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落实财政补贴资金,确定部门分工,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编制并安排必要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上报情况。

      (二)明确工作分工。市农委负责全市种植业保险试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畜牧局负责全市养殖业保险试点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抓好宣传发动和培训,及时调度掌握试点工作情况,加强对试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对补贴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青岛保监局负责对承保公司经营试点业务依法进行监管。市金融办负责做好试点的总体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和承保公司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三)建立评估体系。为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制度的科学合理,要尽快建立健全青岛市、试点市两级专家评估体系,制定灾害损失评价标准,合理界定农民和保险公司的灾害分担责任。专家评审组的人员要从农业、畜牧、财政、金融、保险等相关单位抽调,以保证其公正、合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市、各部门和承保公司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试点政策,进行保险法规和诚信教育,普及农业保险知识,提高广大农户投保积极性。

      (五)推动工作创新。各区市、各部门和承保公司要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切实可行的投保模式,坚持尊重农户意愿,做好投保工作;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带动农户投保。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多种途径参加农业保险工作,与承保公司开展合作,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 召集人:张元福 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赵泽斌 市农委主任

            周 安 市财政局局长

            白光昭 市金融办主任

      成   员:孙念梅 市农委副主任

            杜云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鹿 英 市畜牧局副局长

            蔡兴旭 青岛保监局副局长

            辛志军 崂山区副区长

            孙大贵 黄岛区副区长

            王本兵 城阳区副区长

            郭可汾 即墨市副市长

            丁继恕 胶州市副市长

            李红兵 胶南市副市长

            李虎成 平度市副市长

            王志强 莱西市副市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孙念梅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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