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经贸委关于加快医药行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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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07年第20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47期
  • 成文日期 2007-10-24
  • 发布日期 2007-10-24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7〕44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经贸委《关于加快医药行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医药行业发展的意见
    市经贸委
    (二○○七年十月)


      为优化我市医药产业结构,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医药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医药行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快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医药产业高水平和集约化发展;以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为依托,以海洋生物制药产业化为重点,充分发挥我市海洋科研与人才资源优势,优化普通医药制剂,做大做强现代高新医药制剂,整合提高医疗器械整体水平,把医药产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原则
      1政府引导和规划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布局,整合优势资源,优化发展环境,实现医药产业科学健康发展。
      2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重点扶持优势产品、新兴产业,夯实传统产业基础,促进中小企业向“精、特、专”方向发展,推动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全面提高产业竞争力。
      3自主创新和品牌战略。完善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产、学、研结合,打造医药产业自主创新基地。大力发展品牌经济,深化品牌内涵,扶持自主品牌发展,振兴传统品牌,努力打造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形成品牌产业集群。
      4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坚持高科技、低消耗、无污染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医药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运行质量显著提高,经济总量实现快速扩张,跻身山东省医药行业前列。
      1经济目标:工业销售收入达到90亿元,年均增长30%。工业增加值50亿元,年均增长30%。
      2产业结构目标:培育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2个,5亿元以上企业3个,过亿元企业10个;新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3个,其中与500强跨国医药企业合资项目1个。
      3技术创新目标:力争培育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每年开发中、西药新药品种5—10个,力争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一、二类新药方面有新的突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
      4品牌目标:争创国家级知名品牌1个,省级知名品牌6个,市级知名品牌10个。
      5人才目标:不断提高医药企业科技人员的比重,使专业科技人员占从业人数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到2015年,我市医药行业建立起以知识经济为主导,以国家一流科研基地为平台,以高素质的医药行业企业家、专家队伍和品牌集群为支撑,以国内知名大型企业集团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框架,医药工业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成为医药经济强市和全省医药行业“龙头”城市。
      二、发展重点和空间布局
      (一)发展重点
      1现代中成药、天然药物。提高中药制剂和天然药物有效成份含量及临床疗效,提升中药制剂水平和产品档次。以国风药业、华钟制药等企业为基础,建立研发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重点开发治疗心脑血管、癌症、糖尿病等疑难病症的新药和作用机理明确、技术含量高、具有显著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的现代中成药。加快提高“国风牌”产品核心技术的步伐,使“国风牌”产品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利用现代新技术改造中药传统产业,积极推广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大孔树脂吸附分离纯化技术及膜分离技术以及相配套的现代检测技术等的应用。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养心氏滴丸的研究”为先导,利用现代技术对成熟大品种全面改造,在增加稳定性、提高疗效、减小服用量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该产业领域的技术升级。加快中药新剂型的开发,实现中药现代化。在提高常规剂型产能和质量的同时,逐步增加新剂型的开发,如滴丸、微丸、软胶囊以及注射剂、气雾剂等速效剂型,实现中药剂型的多样化。到“十一五”末,现代中成药、天然药物的销售收入达到10—15亿元;“十二五”末,销售收入达到30—40亿元,使其成为我市医药行业的支柱产品之一。
      2海洋药物。充分发挥我市在海洋资源、科研、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做强新型海洋药物和保健食品。利用兰太药业、海尔药业、明月海藻、双鲸药业等企业在科研、品牌、网络和综合开发的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海洋药物产业。充分利用涉海科研机构的最新成果,积极开发海洋药物与保健食品新品种。到“十一五”末,争取2—3种新型海洋药物或保健食品投放市场;“十二五”末,5—6种新型海洋药物或保健食品投放市场,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海洋药物基地。
      3生物工程药物。以发展治疗用重组细胞因子为主的基因工程多肽药物为重点,积极开发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和诊断试剂。以东海药业的微生物制剂和美中天然生物公司的天然生物制品为基础,打造相关生物技术平台,做强我市生物制药优势产品。到“十一五”末,力争销售收入达到10—15亿元;“十二五”末,销售收入达到30—40亿元,使其成为支撑我市制药产业的新生骨干力量。
      4高新技术制剂。巩固缓控释制剂、非PVC软包装输液、透皮吸收剂等具有技术优势的制剂品种,重点扶持黄海制药、华仁制药、海尔药业等企业,使其尽快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大力支持其他现代释药系统(DDS)制剂的研究,重点开展黏膜给药系统、靶向给药系统、应答式给药系统的研究,并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的新剂型和优良品种,争取尽快使其产业化。到“十一五”末,高新技术制剂产业销售收入达到8—12亿元;“十二五”末,销售收入达到20—30亿元。
      5医疗器械。做大做强我市家用理疗仪器、医用卫生材料、橡胶安全套、医疗设备及器械等优势传统医疗器械。发挥我市家电产业集群的优势,引导家电企业介入医疗器械行业,使医疗器械产业走高科技之路,在诊断、治疗、检验等方面,实现高精尖和光机电一体化的新突破。到“十一五”末,医疗器械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0—20亿元;“十二五”末,销售收入达到30—40亿元。
      (二)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分工、产业聚集、梯度开发、持续发展”的思路,重点实施“一区开发、三群并进”(一区为即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三群为东部高新技术开发区医药研发、高新制剂产业群,西海岸现代中成药、天然药产业群,城阳生物制药产业群)战略,形成我市医药行业“四点布局”的新局面。
      1即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以即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在总规划面积249平方公里的园区内,一期规划76平方公里为“药谷”,其中39平方公里作为“药谷”启动区,37平方公里作为发展预留区,重点对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实施招商引资,形成科、工、贸一体化的产业集聚,重点发展生化药品、医疗器械等高新医药产品。
      2东部高新技术开发区医药研发、高新制剂产业群。以国家海洋生物产业基地核心区为依托,以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重点实验室为支撑,建设青岛市医药科研开发中心和国家海洋药物研发中心。以东部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一线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区内的黄海制药、华仁药业、海尔药业、兰太药业等企业为基础,重点发展医药现代制剂,使其成为我市医药研发基地和高新制剂产业群。
      3西海岸现代中成药、天然药物产业群。以国风医药黄岛工业园、胶南临港工业园区为依托,以国风药业为“龙头”,联合国大生物、东海制药、明月海藻等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改造和提升传统医药,重点发展现代中成药和天然药物。
      4城阳生物制药产业群。以双元路两侧和环海新材料产业区为空间载体,以喜盈门美中天然生物公司等为重点,联合科谷酶、益青胶囊、双鲸药业、格瑞药业、赛若泰(青岛)药品科技、佰福得科技等生物医药生产企业,承接发达国家的上游研发成果,实现我市高端生物药品的产业化。重点发展生物制药,使其成为我市生物药物产业化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1连续三年每年从市工业发展基金中拨付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设立青岛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工业企业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药谷”建设和其他支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2建立医药新产品开发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的建立和管理使用办法另行制定),积极吸引证券机构、骨干医药企业等社会资金参股加盟。风险基金委托规范化的风险投资公司管理,以市场化方式运作,重点用于建设新药研发平台。
      3积极利用国内、国外两个资本市场融资。近期重点扶持黄海制药、华仁制药在国内上市,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在上海和深圳创业板上市。支持1—3个医药企业在国外上市融资,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实现融资渠道的多样化。
      (二)建设支撑体系
      1技术支撑体系。积极采取措施,引进建设一批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同时挑选一批符合要求的实验室作为梯队,建立达到国际水准的技术支撑平台。通过开放的实验室,集聚一批国际一流的人才,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重点扶持国风、黄海两个省级技术中心,争创国家级技术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力争今后10年,全市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全部建立研究开发机构。
      2人才支撑体系。鼓励国内外优秀医药专业人才到青岛创业,在医药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医药精英人才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医药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高级人才创业。建立健全青岛市医药人才培育机制,有针对性地培养高层次医药技术和管理人才,推动复合型领军人物快速成长,实现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全市医药行业从事科技开发的人员数量达到产业人数的15%以上。
      3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发展行业协会、医药咨询公司、市场推销公司、战略管理公司、猎头公司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人才流动、技术交流、行业展览及产品推广等全方位的服务。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机制,培育中小科技企业,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品牌培育体系。制定我市医药行业重点品牌培育计划,梯次培育,分类指导,形成国家、省、市知名品牌的梯度发展格局,建立由品牌集群带动下的医药产业基地,推动医药行业快速发展。
      (三)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招商力度。支持国内、外优势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控股、参股等形式,重组我市医药企业,改变我市医药行业“小、散、低、乱”的局面,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形成“大上规模,小创特色”的局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国际资本输入,创新合作方式,以园区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利用我市与国际友好城市的特殊关系,重点加强对美、日、德等国家的招商。以即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和崂山青岛生物产业园为基础,精心打造我市的“药谷”和“生物园”。为确保入园项目符合高起点、高技术的要求,由发展改革、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会同相关单位和专家筛选入园项目。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医药行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青岛市振兴医药经济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我市加快医药行业发展的方向、原则、政策等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外经贸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相关区市政府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快医药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崂山、黄岛、城阳区和即墨、胶南市等区市,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市实际,制定医药行业发展目标和切实可行的配套保障措施。
      (二)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成立青岛市医药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医药行业企业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以及培训、技术咨询等,依法维护行业利益。协会会员由我市医药科研院校、生产经营等企事业单位组成。要进一步发挥青岛市工业行业发展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医药经济专家组的作用,定期分析国际、国内医药经济形势,评价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状况,拟订我市医药行业中长期发展思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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