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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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07年第4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31期
  • 成文日期 2007-01-31
  • 发布日期 2007-01-31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7〕5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迎接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青岛总体目标,以迎接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为契机,优化发展秩序,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青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
      (一)深化城管理念。以开展“城市管理年”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规划城管、法制城管、信息城管、精细城管、人本城管”的管理理念,推进“大城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突出整治重点。切实抓好奥帆赛场馆周边、重点区域、旅游景点、窗口单位、铁路、公路沿线及两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深入开展70条城管示范达标路创建活动,抓好特色街区创建和社区管理;深化“修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及“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占路经营”整治工作。
      (三)强化依法执法。以落实《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为契机,坚持“政治合格、业务过硬、服务热情、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
      (四)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不断加强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市容环境治理
      1.环境卫生整治
      (1)健全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考核机制,提高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的覆盖率。研究解决市民关注的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渗滤液污染道路问题。
      (2)提高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覆盖率,将环境卫生管理延伸到社区、楼院,建立楼院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
      (3)切实抓好环卫设施的建设及垃圾处理场安全运行管理。
      2.园林绿化整治
      (4)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文化内涵丰富的高水准、高品位的绿地系统,重点抓好道路绿化、园林绿地建设、垂直绿化、山头整治、庭院绿化等,提升绿化档次和艺术品位。
      (5)抓好行道树枯枝死株的园林修剪管护工作,避免遮挡交通标志、信号灯;落实小区、庭院专业管护,解决行道树缺株、死株及小区庭院病死树木问题;搞好病虫害防治,杜绝病虫害尤其是国际防疫性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蔓延,提高生物防治率。
      (6)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以市区山林防火为重点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到预防为主。
      3.城市水系和大气治理
      (7)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各区市政府继续对辖区河道进行截污、河道清淤及河道两侧绿化等综合整治。
      (8)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奥帆赛区海洋水文、水质监测及预报系统和奥帆赛场及邻近海域赤潮防治项目建设;抓好前海及市区截污,完善排水管网,严格查处非法排污行为。
      (9)加强前海一线近海区域的保洁工作,重点做好奥运场馆周边及奥帆赛场、海水浴场及景点区域的近海水面及岸滩的保洁。
      (10)2007年完成20台在用35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安装工作,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
      (11)做好烟尘控制区管理工作,建成区内烟控区覆盖率达到100%。
      (12)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制定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控制方案,提报市政府颁布实施,构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加大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80%以上。
      (13)加强扬尘、噪音、油烟污染控制,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切实加强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330天以上。加大噪声、油烟扰民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环保审批或虽经环保审批但仍存在噪声、油烟扰民的行为。
      4.养犬治理
      (14)组织清理违法养犬专项查处行动,重点查处无证养(繁育)犬、无证售犬、养犬扰民、养犬破坏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治理5.市政道路整治
      (15)完成奥帆赛场馆周边道路整治工作,各区市要积极推进辖区超期服役道路改造步伐。
      (16)建成道路及相关设施及时移交,并进行养护;市区增设路名牌1000块。
      (17)加强道路检查井日常管理维护,落实道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18)开展过街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专项整治。抓好市区35处地下通道和14处过街天桥综合治理工作。
      6.交通秩序整治
      (19)按照停车场建设计划,加快建设步伐。
      (20)对有条件的人行道进行改造,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已建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行为。
      (21)严厉查处无证营运机动车辆,严查出租车辆拒载、宰客、甩客、不正确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章行为。
      (22)加强公交车辆营运管理,杜绝“强超、强会、强靠”,合理使用港湾车站,车辆停靠规范,合理调配营运高峰车辆,做到安全文明行驶。
      (23)积极开展“我做文明行路人”和“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活动;清理占用盲道设置的亭体、摆摊经营等行为,确保盲道畅通;实施科学交通管制,合理调配停车资源,加强占道停车治理,有效疏导旅游旺季及重大活动期间前海一线区域车辆畅通。
      (三)景观灯饰亮化治理
      7.城市功能和景观照明
      (24)260处小街小巷安装路灯,对市区高杆灯进行大修,更换市区180条道路老化的路灯线路和灯具。
      (25)推行路灯和景观亮化设施被盗社会保险防范机制,实施路灯节电改造。
      (26)实施青岛市路灯专项规划,进行路灯控制系统升级改造,统一全市路灯启闭时间。
      (27)对奥帆赛场馆周边、栈桥等重要区域新建或完善亮化设施。
      8.户外广告
      (28)各区市编制完成辖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招牌标识设施总体规划,规范建设工地及其他场所的围挡广告设置。
      (29)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进一步规范小区户外广告设置。
      (30)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活动,逐步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对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缺字、掉字、锈字等进行普查整治,拆除低档次的户外广告和残损、停用、废弃的霓虹灯,规范城管示范达标路户外广告、招牌标识、门头牌匾的设置,清理窗花。
      (31)落实户外广告设施安检制度,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9.街道景观整治
      (32)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规定,产权单位对道路上的路灯杆、人行道、广告牌、路名牌、公交站牌、指示牌、邮政筒、电信箱、有线电视箱、果皮箱、座椅、花台(坛)、雕塑及候车亭、电话亭等设施,加强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及时清理乱贴乱画。
      (33)继续开展创建城管示范达标路活动,年内七区完成70条城管示范达标路的创建工作,五市根据辖区特点自行确定。
      10.景区及山体整治
      (34)按照“修旧如旧”的风貌保护原则,对栈桥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重点抓好回澜阁、栈桥桥体的亮化工作。
      (35)切实加强风景区、旅游景点环境整治,营造诚实守信、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
      (36)严格执行《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督促矿山企业自觉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
      (四)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11.窗口单位周边区域整治
      (37)努力打造栈桥、海水浴场、八大关、五四广场、奥帆赛场馆、啤酒城、崂山、火车站、汽车站、轮渡、飞机场及星级宾馆等区域的良好形象。
      12.社区环境整治
      (38)清理整治居民小区、楼院违法建筑、乱堆乱放和乱贴乱画,切实抓好地面硬化、院落绿化、楼道亮化及生活设施改造,改善居住环境。
      (39)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开展创建品牌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竞赛等活动,推进城管执法进社区。
      (40)加强社区建设,按照我市和谐社区评价标准,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41)结合辖区实际,推行每个社区(村庄)建立一支城市管理综合服务队伍,加强日常的环境保洁,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
      13.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42)严厉打击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教唆、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依法取缔非法个体摊点、游商浮贩、各类亭体;大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43)加强学生文明素质和安全教育,开展中小学生拒买、拒吃学校周边摊点销售的煎炸小食品活动;教育学生积极配合维持好学校周边秩序。
      14.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44)加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重点解决经营设施不完善、卫生脏乱差、排水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市场冒市等问题。年内对市区10处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总数达到35处。其中,市南区农贸市场全部达到标准化。
      (45)推行“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证件过期继续经营等行为,逐步建立适应群众消费需求和经营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15.建设工地整治
      (46)广泛开展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全市创建180个标准化示范工地。
      (47)规范市政建设施工现场,工地围挡规范、整洁;工地各类散状杂料堆放必须覆盖,渣土清运车辆必须覆盖。(48)加强驻青单位、部队建设工地及周边监管力度,各类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违法建筑清理拆除工作机制。
      (49)加强长期闲置地块的维护管理,实施绿化,防止成为卫生死角。
      (50)建设施工工地污水按规定办理手续并达标排放。
      (51)做好建设工程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工程项目按规划批准要求实施。
      16.城乡结合部整治
      (52)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行为;完善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制度,建立适合城乡结合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17.铁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53)加强铁路及铁路两侧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力度,落实铁路两侧环境卫生管理责任。青岛铁路办事处负责管辖范围内垃圾及站台废弃物,日产日清,并将垃圾袋装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54)铁路沿线各区政府按照各自的责任区域,组织人力集中清理整治铁路两侧(铁路管辖范围以外)环境卫生。
      18.公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55)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修复或清除废弃路灯等设施,加强交通标牌及各类广告牌的维护管理;各区市要切实做好辖区路段两侧可视范围的环境治理工作。
      (56)及时清理公路两侧的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大日常保洁力度。
      (57)按照《青岛市滨海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做好滨海公路沿线建设规划,拆除滨海公路沿线违章建筑,做好滨海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城管执法专项
      19.城管执法专项治理
      (58)废止2001年1月至2005年4月期间市有关部门关于亭体设置的各类文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青发〔2004〕23号)和《青岛市亭体规划设置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各区市负责落实亭体规划定点,组织招投标和日常管理,及时清理拆除非法亭体。供电、通信、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给予配合支持。
      (59)严格落实修车点、洗车点和废品收购点定点规划,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工商局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配合各区市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60)加大拆除违章建筑力度,年内完成全市34.1万平方米违章建筑的拆除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新的违法建筑产生。
      (61)严格查处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游商浮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妨碍行人通行等行为。
      (62)严格查处沿街焚烧垃圾、废弃物以及非法挖掘道路、运输撒漏、破坏绿地、露天烧烤、室外噪声扰民等行为。
      (63)严格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及执法工作程序,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64)大力开展治理“三乱”(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婚庆礼花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突出抓好“三个规范”(牌匾橱窗、建筑垃圾、车辆停放)。
      (65)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盗卖各类公用设施、制贩假证、组织唆使流浪儿童乞讨、游摊商贩强买强卖等各类违法行为。
      (66)严肃查处人行道、车行道、消防车通道乱停车行为。
      20.数字化城管
      (67)健全城市管理监控、通讯、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监控系统,对城市重要区域、主要景点、地下通道等实施监控。完善中继站点,建立健全12区市通讯系统。
      (68)结合各区市城市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推广北京市东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经验,提高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
      (六)制度建设
      21.法规制度建设
      (69)全面落实《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告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反馈制度。
      (70)制定出台《青岛市城市容貌标准》,研究修订《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71)研究修订《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青岛市夜景灯光管理办法》和《青岛市户外广告招牌标识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72)研究修订《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青岛市排水管理条例》;研究制定《青岛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调研起草《青岛市市政工程开竣工管理办法》、《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安全评估制度等规章制度。
      (73)调研起草《青岛市消防通道管理办法》。
      (74)调研起草《青岛市特色商业街管理办法》。
      22.规划城管
      (75)树立城市管理和执法应有规划的“规划城管”理念,加快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亭体、洗车点、修车点、废品收购点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步伐,依据规划开展和深化城市管理专项整治。
      (76)制定生态保护与资源空间管制措施,划定生态资源管制区、生态保护利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管制区和城镇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加强生态保护,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
      (七)公众参与
      23.社会救助
      (77)积极开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积极告知、劝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自愿接受救助并符合受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实施食宿、返乡等救助;适时开展集中救助行动。
      24.舆论宣传
      (78)制定宣传计划,及时宣传各项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制度,加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正反典型和各种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报道和舆论监督;采取座谈、对话、论坛、演讲、评论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浓厚的“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舆论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7年1月至2月)。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城市管理暨城市管理年动员大会,市长与各区市及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各自特点制定具体方案。春节期间,结合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加大对重要区域、旅游景点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3月至11月)。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责任单位每月要向市城市管理年办公室报送责任目标进展情况,定期召开城市管理年调度会或现场观摩会,及时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边整治、边巩固,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7年11月至12月)。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和责任分工进行自查,对一些回潮问题,限时整改。市城市管理年办公室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月)。召开2008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对城市管理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青岛市城市管理年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好“城市管理年”的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年”活动,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将“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宣传纳入总体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浓厚的“住在青岛,热爱青岛,建设青岛,美化青岛”的舆论氛围。
      (三)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区市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落实,要调配力量,查摆问题,全面整治。同时,应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解决“城市管理年”出现的各类问题。各有关单位在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各区市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保障,确保效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城市管理年”工作的资金保障。市、区市两级财政要将“城市管理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计划,同时加大综合执法经费和设备的投入力度,确保“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转。
      (五)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城市管理年”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建立完善督查制度,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年”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保证“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要把“城市管理年”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附件:

    青岛市城市管理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 耕 市长
      副组长:罗永明 副市长
         胡绍军 副市长
         马 泽 市政府秘书长
         王卫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成 员:姜正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刘明君 市发改委主任
         徐剑波 市教育局局长
         王永利 市公安局局长
         韩明升 市监察局局长
         王 凯 市民政局局长
         张国胜 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市双拥办主任
         徐镇绥 市财政局局长
         谢保家 市人事局局长
         王爱国 市建委主任
         刘建军 市建委副主任、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陶瑞平 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 文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张敬吉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高 岩 市环保局局长
         郑明辉 市交通委主任
         赵泽斌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刘 伟 市经贸委主任
         曹 勇 市卫生局局长
         鲍国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卫办主任
         王建功 市旅游局局长
         赵 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宋 力 市物价局局长
         王玉华 崂山风管委主任
         王树呈 市残联理事长
         谭 泽 青岛日报报业集团社长
         王海涛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楼树军 市广电局局长
         李国华 市工商局局长
         王宏进 青岛海事局局长
         郝代溪 青岛市通信管理局局长
         刘建旬 青岛供电公司总经理
         万建忠 市南区区长
         王建祥 市北区区长
         卞建平 四方区区长
         吴 刚 李沧区区长
         王为达 崂山区区长
         纪 敏 黄岛区区长
         王鲁明 城阳区区长
         张德平 即墨市市长
         曹友强 胶州市市长
         王君庭 胶南市市长
         于显祥 平度市市长
         王久军 莱西市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王卫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建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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