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帮扶曹县工作,按照今年8月份省加快菏泽发展情况调度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结对帮扶促进菏泽发展考核办法》,结合结对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菏泽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政府推进、企业运作的原则,把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推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目标,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等有效措施,加快曹县(青岛)工业园的开发建设,促进双方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曹县社会事业进步,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帮扶工作任务。
(二)总体目标。帮扶曹县工作的重点是全面推进曹县(青岛)工业园的开发建设。曹县(青岛)工业园的开发建设目标是,到2010年,工业园区的产值、效能达到一定规模,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亩,建成符合省级工业园开发建设标准的新兴工业园区。
二、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
(一)加大曹县(青岛)工业园招商引资力度。坚持国内招商与国外招商相结合,招商引资与项目转移相结合,大企业对外发展与曹县园区建设相结合,引导青岛和国内外企业到曹县(青岛)工业园投资兴业。按照省确定的考核标准,以2006年底曹县(青岛)工业园实际完成投资额为基数,每年增长20%。2008年度工作目标为实际完成投资额35亿元,责任分工如下:
1.至2008年底,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和保税区各向曹县(青岛)工业园引进一个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确保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2.至2008年底,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平度市、莱西市各向曹县(青岛)工业园引进一个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确保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不低于1800万元。
3.至2008年底,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各向曹县(青岛)工业园引进一个过亿元的投资项目。
4.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劳务合作,结合企业用工需求,确保每年从菏泽、曹县输入我市(含各区市)各类务工人员不低于1万人。
对我市在曹县(青岛)工业园引进的第一批在建项目和未达产项目,各区市要与项目投资企业认真研究具体措施,逐一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倒排工期时间表,确保2007年底前投产和达产。
(二)多渠道筹措曹县(青岛)工业园开发建设资金。按照省考核帮扶资金和项目投资每年增长不低于20%的要求,根据曹县(青岛)工业园建设实际需要,设立帮扶曹县专项资金。
1.2008年至201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帮扶曹县专项资金2000万元。
2.2008年至2010年,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财政每年各安排帮扶曹县专项资金130万元;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平度市、莱西市、保税区财政每年各安排帮扶曹县专项资金80万元。
以上专项资金,按照《青岛市对口支援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管理,重点用于曹县(青岛)工业园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和建立激励机制。
(三)支持曹县各项事业发展。市直各单位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采取项目咨询、技术合作、捐助资金、捐助实物等形式,支持曹县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曹县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
三、组织领导
(一)调整充实青岛市帮扶曹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确定帮扶曹县工作的重大事项,其成员为各单位帮扶曹县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设立曹县(青岛)工业园管委会。管委会全面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管理;按照《青岛市对口支援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提报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经市财政局、市经合办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管委会工作人员,从我市从事工业园区管理的干部中选派,实行挂职轮换制。
(三)建立考核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结对帮扶促进菏泽发展考核办法》要求,将各责任单位帮扶曹县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政令畅通”部分,作为目标绩效日常考核内容,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经合办进行督查(具体考核办法另定)。
(四)建立奖惩制度。在“青岛市帮扶曹县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专项奖励资金,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1.对完成帮扶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
2.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5000万以上的项目,给予补助。
3.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项目投资任务的企业,调减项目建设用地;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按年度项目实际应完成投资额不足部分的20%,追缴财政帮扶资金。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工作力度。各责任单位要把曹县(青岛)工业园的开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在曹县投资。相关部门也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
(二)做好考核数据的统计工作。曹县(青岛)工业园管委会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保证统计信息的完整。
1.各区市、保税区及相关部门负责统计在曹县(青岛)工业园投资项目的相关数据及安置当地劳动力情况、出口创汇情况、上缴税金情况。
2.市经合办负责统计曹县(青岛)工业园以外投资项目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3.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统计我市接受和安置菏泽、曹县劳动力情况。
(三)加强工作协调。市经合办要进一步加强与省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与菏泽市和曹县的工作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及时交流工作信息。
附件:
青岛市帮扶曹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夏 耕 市长
副组长:马世忠 副市长
崔卫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明君 市发改委主任
徐镇绥 市财政局局长
于大江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郑明辉 市交通委主任
王爱国 市建委主任
王 帆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矫胜法 市经合办主任
王怀岳 青岛保税区工委书记
万建忠 市南区区长
王京文 市北区代区长
卞建平 四方区区长
傅明先 李沧区代区长
慕建民 崂山区代区长
王鲁明 城阳区区长
纪 敏 黄岛区区长
姜军建 胶南市代市长
刘赞松 胶州市代市长
张德平 即墨市市长
于显祥 平度市市长
王久军 莱西市市长
市帮扶曹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合办,矫胜法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锋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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