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2006年第2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09期
  • 成文日期 2006-01-27
  • 发布日期 2006-01-27
  •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6〕1号
  •   文件的适用期已过。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到万起以下、死亡人数下降到千人以下的“双下降”工作目标,杜绝了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好转的态势。为认真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平安青岛”建设,保障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坚持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现实危机感,正确认识和估价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好。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做到权责一致、层层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切实负起责任,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逐级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分级安排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严格按照《青岛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青岛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定量、定性考核,健全安全生产督查、考核、通报等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日常监控力度。要把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和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不按规定期限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单位和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全面监控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要制定和完善《青岛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严格工作程序,做到反复排查、及时整改。要实行“隐患专盯”制度,层层落实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具体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并实行“首查负责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2005年研究确定的我市黄岛石化工业区、胶州湾团岛口通航、胶州湾高速公路、老城区危旧房、“九小场所”消防、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等六个方面的公共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相互配合、协调统一,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进行整改。要认真研究黄岛石化工业区的安全监管机制,制定和完善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抓紧推进应急响应中心筹建工作。

      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研究推广各类行之有效的安全监控技术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建设步伐,推进我市已有的110、119、120、122和地震、防汛、森林防火等监控系统与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的并网建设,实现互通互利、资源共享,对全市重大危险源实行网络化实时监控,全面提高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水平。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及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严肃查处、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以及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改力度,重点查处非法占道,货运超载、超限,客运超员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公安消防、治安部门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和人员疏散工作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查节庆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做好节庆活动现场的人员疏散控制和防范工作,确保不出问题。安监部门要严格审查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公安部门要强化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建筑施工管理部门要严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资质关,将安全生产与企业信誉、建筑资质和投标权挂钩。海洋渔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渔民的安全教育和对出海渔船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海事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海上航行、作业和港口生产经营以及危险化学品海上作业和海上施工的监管。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燃气管线施工质量、地下燃气管线运行安全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占压燃气管道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管,对特种设备依法实施强制性安全检测检验,打击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严查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大规模拉网式安全生产检查,尤其对重点领域、行业和企业要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社区”活动,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营造安全标准化工作氛围,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减少事故的发生。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积极推进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重点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加快企业达到国家考核标准的步伐。要进一步完善“三级政府机构,四级监管网络”,研究制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积极推行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推行社区安全主任制度,实施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突出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在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交流推广创建“安全社区”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使创建“安全社区”活动与中小企业“双基”工作形成互促机制,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五、强化执法监察,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要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工作,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与安全评价、安全评估结合起来,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要严格落实淘汰制度。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调查摸底工作,强化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监督,对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规划、发改、建设、工商等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许可手续,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

      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应急救援预案能够适应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要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业化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提高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和企业制定演练计划,把演练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幼儿园、机关、商场,提高全民应急救援能力。

      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科技投入,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要积极开展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产、学、研”活动,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步伐。要建立企业安全科技创新基地,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要建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系统”,进一步明确培训工作职责分工,合理布局培训机构,理顺培训考试机制,规范培训管理程序。要加大培训力度,抓好企业“三级教育”,对高危行业如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空调安装工、高处作业工等要进行全员培训。广泛开展以“安全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岛城行”和安全知识问答等活动,编写安全事故案例汇编,在全社会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大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知识水平。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2006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6年青岛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控制指标

     

    附件:


    2006年青岛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控制指标


      一、各区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控制指标

      1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5%。

      2无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的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含农机安全事故)。

      3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有林地面积的1‰以下。

      5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控制指标

      1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5%。

      2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市政府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控制指标

      1职工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不超过国家规定考核指标(含企业作业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外来承包、承租单位发生员工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2无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