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产芝等大中型水库实行水资源统一调度的通知(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2006年第19期
  • 总期刊数 总第126期
  • 成文日期 2006-12-06
  • 发布日期 2018-12-10
  • 发文字号 青政字〔2006〕102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现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市政府抗旱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由市水利局对产芝、尹府、棘洪滩、崂山、吉利河、小珠山、书院、北墅、高格庄和黄同等10座大中型水库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具体负责收集全市水资源信息,拟定、下达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并监督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水资源调度令制度,对出库水量实施统一调度

      (一)上述各水库管理单位,必须于年末分析预测来年的水库来水量,提出水库年度水量分配计划,每年12月1日前上报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在综合平衡全市水资源供需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每年12月31日前下达水库管理单位执行。

      (二)上述各水库管理单位,必须按要求于每月28日向市水利局报告本月出库水量情况,提报下一月的出库水量计划。

      市水利局根据月末水库蓄水量状况和下一月的需水情况,拟定下一月的出库水量方案,每月30日下达水库管理单位执行。

      (三)如遇水源污染、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上述水库管理单位必须立即向市水利局报告,市水利局综合全市水资源状况后,及时调整月出库水量方案,实时下达调度指令,实施应急调度。

      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以市政府水资源调度令形式下达。

      二、改善信息传输手段,提高水资源调度的信息化水平

      准确、及时、便捷、高效的水情信息是搞好水资源调度的前提。要加快全市水资源调度的信息化建设步伐,2007年4月1日前,市水利局要完成上述10座大中型水库的水情及出库水量信息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市水资源管理调度信息系统的联网运行。上述各水库管理单位需按此要求,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完成自动测报系统建设,如期投入运行。

      三、严格行政纪律,确保调度指令畅通

      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是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各区市政府和水利等有关部门,各有关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调度制度,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确保政令畅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延缓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的执行。对拒不执行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调度指令,拒不服从水量统一调度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行政监察法》和《水法》的相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各水库管理单位必须确定专门机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调度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对不执行调度管理制度,不按时上报水量等相关数据或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