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及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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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05年第8期
  • 总期刊数 总第95期
  • 成文日期 2005-05-20
  • 发布日期 2005-05-20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05〕20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及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及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维护全市文化市场秩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取缔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4月15日起,各区市对辖区内未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歌舞娱乐经营的场所实施停业,并责令其于4月30日前办理文化经营许可手续和工商登记。
      对拒绝停业和4月30日前仍未取得合法证照的歌舞娱乐场所,由各区市依法取缔。
      (二)依法取缔无证照网吧。4月15日起,各区市对辖区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公用上网服务业安全审核合格证》和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网吧,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取缔。
      (三)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违法经营行为。各区市要进一步加强辖区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的日常管理,将歌舞娱乐场所内色情演出,容留赌博、吸食毒品,以不正当手段胁迫收费、价格欺诈,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及停止、卸载网吧经营管理软件和安全管理软件等违法经营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切实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20日)。各区市要按照青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的要求,组织文化、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做好动员和部署,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全社会特别是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经营者做好专项整治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清理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4月21日起,各区市对无证照擅自从事歌舞娱乐经营的场所一律实施停业,对符合开办条件的,督促其限期办理文化经营许可手续和工商登记。对存在消防隐患和硬件设施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歌舞娱乐场所,要按照《消防法》和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对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办理文化经营许可手续和工商登记。各区市文化、工商、公安部门,对辖区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其他批准文件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网吧依法取缔,并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予以处罚。4月30日起,对限期内仍未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其他批准文件的歌舞娱乐经营场所,由各区市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取缔,并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各区市对已取缔的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逐一检查,防止反复。
      市文化局、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物价局、法制办、文明办、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区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是否仍然存在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和无证照网吧,有证照的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得到了有效遏制,群众对专项整治效果是否满意等。5月31日以后,各区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要加大巡查力度,对于新发现的无证照场所,要发现一家、查处一家,保证辖区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持证经营、守法经营,辖区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三、工作分工
      根据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区市人民政府对辖区清理取缔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照网吧工作负总责,并具体组织本区市文化、公安、工商、环保、物价、法制、文明办、通信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严格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文化部门作为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主管部门,要全面、细致地先期完成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名单及时抄报各有关部门。同时,作为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工商等部门做好无证照文化经营场所的取缔工作。对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符合开办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要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从事非法演出、使用非法音像制品、接纳未成年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擅自停止或卸载网吧经营管理软件和安全管理软件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查处无证照经营场所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拒绝停业和限期内未取得合法证照的歌舞娱乐场所、无证照网吧。同时,要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主体资格。对文化行政部门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歌舞娱乐场所和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安部门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清理取缔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和无证照网吧的行为,应依法严厉查处。要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的治安、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色情服务、赌博、吸食毒品和网吧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
      (四)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文化、公安、工商部门提供的无证照网吧的名单,要求、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坚决切断对违法经营者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五)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对新申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出具相应的评价文书。对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歌舞娱乐场所,要依法查处。(六)市文明办将各区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范围。
      (七)对歌舞娱乐场所存在的欺客宰客等违法经营行为,由文化部门牵头,工商、物价、公安、旅游等部门相互配合,综合执法,联合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通信管理局、环保局、物价局、文明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一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研究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市也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部署和协调工作。文化、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建立管理责任制及联合办公、综合执法等机制,及时抄告有关法律文书,加强信息交流。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执法部门的作用,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无证照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确保清理取缔的效果。
      (二)加强舆论宣传、实行群防群治。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发动全社会特别是歌舞娱乐场所和网吧业户参与、监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文化、公安、工商、环保、物价等部门要在各大媒体、文化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形成管理合力。各区市、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将审批、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政令畅通。对在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管理中违法审批、疏于管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为违法经营行为充当保护伞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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