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字体大小: 打印
  • 年度期数 2005年第7期
  • 总期刊数 总第94期
  • 成文日期 2005-05-19
  • 发布日期 2005-05-19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5〕19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全面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加快形成富有青岛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促进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2.坚持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3.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条块结合,扎实推进的原则;4.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与发扬“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城市精神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山东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肉制品、乳制品及餐饮业等试点行业为重点,结合我市特点,增加蔬菜和干海产品为试点行业。同时,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果蔬、豆制品和调味品等品种,并向农业投入品监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消费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消费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并在全市同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1.在制度规范上,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系列制度,重点制订和推行以下七项制度:市场食品准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信息报告和公布制度、生产经营者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食品安全巡查及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在运行系统上,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需求。
      3.在信用活动上,通过宣传教育、需求培养、正反面典型宣传、示范街(店)创建、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专项整顿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信用环境。
      4.在运行机制上,建立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和集中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对食品市场中的制假售假、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警示和惩戒作用。
      (三)具体目标
      1.市级生猪定点屠宰厂“瘦肉精”每批次抽检率不低于3%;
      2.全市地产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控制在10%以内;
      3.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以上、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80%以上;
      4.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至2005年底,95%以上经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实现无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现象;
      5.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到100%;
      6.整顿全市散装食品市场,严格落实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2005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全市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均加盖隔离罩、配备专人销售、加贴食品标识(包括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7.建立经营、消费环节的索证索票制度,全市大、中型市场、超市、宾馆饭店进货索证索票率达100%;
      8.在全市重点培育建设3处集货源组织、质量检测、加工贮存、配送服务于一体的农副产品配送中心;
      9.消除本地肉、乳、海产品、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及宾馆饭店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10.严格执行国家畜禽定点屠宰标准,保证出厂肉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严禁注水肉、病死畜禽及产品上市销售,确保畜禽产品安全;
      11.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继续推行食品出口企业分级管理制度,严把出入境食品质量关;
      12.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较大的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信用制度体系
      1.制定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如实反映各行业和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内容、标准和要求等。
      2.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主要是确定食品安全信用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形成让加工者、经营者、管理者知晓的信息披露机制。
      3.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主要包括各部门各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及评价效力等。
      4.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给予宣传、表彰、支持和扶持,并建立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公示,取消市场准入,限期召回商品及其他行政和经济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服务系统
      1.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程序。分环节建立食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2.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发布企业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明确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等。
      3.建立基地监管系统。从品种、栽培、土壤、施肥、田间管理、采收、加工、运输、储存、上市销售到餐桌的全过程对农产品进行监管,逐步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
      4.建立市场准入系统。对上市食品的原料实施检测,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凡不符合检测要求、票证不全的原料不准入厂,产品不准出厂。加大对外埠进入我市各类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检查、检测力度,不合格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
      5.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约束系统。通过消费者评选、同行业评比、监管部门评定等综合记分的办法,在各环节继续开展创建信用超市、信用市场、信用品牌、信用饭店、信用企业活动,定期发布信息,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
      (三)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1.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基地的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业;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加快农业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出口产品示范基地的建设,加大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力度。2.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添加剂的行为,添加剂超标的坚决不准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在食品中掺假使杂行为。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禁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4.整顿和规范肉类流通市场。完善生猪屠宰备案和畜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05年4月)
      1.组织建设。市和各区市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制定方案。各区市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在4月底前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方案,报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3.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4.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新闻媒体要搞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跟踪报道。各级各部门要在繁华地段开展组织以“三绿工程”、“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和“倡导诚信经营”等为内容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5.抓好教育和培训工作。围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内容、指标体系、制度规范、管理服务办法等基本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好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实施推进阶段(2005年5月—11月)
      1.调查研究。用1个月时间,围绕“从农田到餐桌”、“从基地到餐桌”、“从车间到餐桌”等各环节,查清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2.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在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街(店)创建的基础上,将各区市各部门管辖的所有试点行业中的生产经营企业纳入试点活动中,并逐步向其他产品和行业推开。
      3.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披露和信用体系建设评价制度。在5月底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做好各项制度的编制,各区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领导机构,并设置市场监控机构。
      4.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干海产品及餐饮业等试点行业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及消费单位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5.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总结阶段(2005年12月)
      1.各区市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结表彰大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对方案所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搞好分解,抓好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保证试点工作经费的落实,并落实专人,为做好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二)齐抓共管,统筹实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发挥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的作用。各部门要共同做好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按照上级编制部门的要求,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变多头监管为集中统一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任务,建立责权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各区市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继续坚持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及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培育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作用,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围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安全保障体系、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事故案件、信用典型案例等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依法经营活动,发挥其在宣传方面的优势,增强食品安全宣传的效果,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