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和扩大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的通知(二○○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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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05年第7期
  • 总期刊数 总第94期
  • 成文日期 2005-05-19
  • 发布日期 2005-05-19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发〔2005〕17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巩固和扩大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
      (一)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环保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年度考核、考评,奖优罚劣,全面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起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部门协同合作的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
      二、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污水、垃圾、医疗废物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在污水、垃圾、医疗废物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的引导作用,依靠政策,激活市场,解决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回报问题,建立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营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61号)中明确的时限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对污水处理费平均收缴标准进行调整,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健康开展。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市政公用局
      (三)尽快确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物价局
      (四)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的无害化集中处置收费政策,保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
      三、强化综合整治,解决市区北部过城河污染问题
      (五)解决李村河、板桥坊河、楼山河等北部过城河污染及沿岸环境基础设施欠缺问题。制定详细规划,明确解决时限,优先安排治理资金,大力开展沿河截污、河道清淤及保洁、河岸绿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逐步减少直至消除废水、垃圾等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全面改善北部城区的环境面貌。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李沧区政府、四方区政府、崂山区政府
      四、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水平
      目前,我市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尚达不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新考核标准的要求,必须不断加大城区截污工作力度,加快麦岛污水处理厂等的改、扩建和新建工程进度,提高污水集中处理水平。
      (六)加大团岛、李村河、城阳、镰湾河等污水处理厂的截污工作力度,扩大排污管网覆盖面,使各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理量尽快达到或接近设计处理能力,2005年全市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市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李沧区政府、城阳区政府、黄岛区政府
      (七)加快麦岛污水处理厂厂区拆迁工程进度,尽快开工麦岛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确保2006年6月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
      (八)加快沙子口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2005年年底前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崂山区政府
      (九)加快楼山河、城阳西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2005年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李沧区政府、城阳区政府
      (十)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利用等方面的研究和管理,加大投入,确保污泥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
      五、综合防治,控制大气环境污染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能源消耗量不断增加,环境空气污染存在加重的趋势,必须采取扎实有效的防治措施,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遏制污染加剧趋势并逐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十一)规范煤炭市场,严格控制煤炭含硫量,严肃查处燃用、销售高硫煤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
      (十二)加大资金及政策扶持力度,督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黄岛发电厂等大型发电、热电和集中供热企业,限期建设烟气脱硫设施。2005年,建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黄岛发电厂部分机组的脱硫设施,其他集中供热设施的烟气脱硫项目严格按下达的计划执行。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十三)积极探索发展或引进清洁、可再生能源,加快生活、工业、机动车的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步伐,不断优化城市能源结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政公用局、市交通委、市环保局
      (十四)加强机动车排气监控管理,优化检测手段,实施简易工况法开展社会化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督促实施有效的机动车排气净化措施,严肃查处机动车排气超标现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委
      (十五)加强建筑、道路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制使用围挡、洒水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做好主要交通干线的保洁工作,必要时洒水压尘。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
      六、加大工作措施,加快县级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度
      (十六)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基本条件之一,有关市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照标准,逐项分析差距,研究落实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情况,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力争胶南、即墨、莱西、平度市等4市早日建成国家卫生城市。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即墨市政府、胶南市政府、莱西市政府、平度市政府
      七、大力扶持,解决红星化工厂铬渣处置问题
      (十七)红星化工厂铬渣堆存产生的渗滤液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尽快加以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红星化工厂铬渣处置资金和技术扶持力度,制定详细的措施、计划,促进企业加大铬渣处置利用工作力度,尽快彻底解决铬渣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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