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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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期数 2004年第20期
  • 总期刊数 总第87期
  • 成文日期 2004-12-13
  • 发布日期 2018-12-10
  •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04〕60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拟订的《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为充分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修编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

      (五)《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方案》;

      (六)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二、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经费保障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决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要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从我市实际和土地资源状况出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切实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

      在科学分析我市不同区域土地资源与生态禀赋、经济与人口承载量,以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经济与人口发展、农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空间布局和模式,包括骨干交通网络、城市(镇)空间体系,国家和省、市级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空间布局。以此为基础,按照经济发展、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方向,划分各类地域,如城市发展地域、农业发展地域和自然保护地域等,之下再设置土地利用区。依据全市土地利用保护目标和宏观调控指标体系,按照不同地域社会经济和生态功能,确定不同生态经济区土地利用与保护的方针和土地利用控制规模,并确定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键性调控指标规模,为下一级规划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安排或配置提供规划依据。

      (三)任务

      1. 综合研究影响土地利用的自然、经济、社会和环境条件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潜力,预测各地区、各类用地的需求及变化;

      2. 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和近期任务;

      3. 进行土地总需求与总供给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调控指标和用地政策;

      4. 结合土地利用特点划分土地利用地域(分区),确定各地域(分区)土地利用方向和管理措施;

      5. 确定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等指标,并分解到市、区一级;

      6. 确定城镇发展建设用地总规模,并分解到市、区一级;

      7. 落实重点建设项目、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8. 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任务及措施;提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指标、重点地区和重点工程;

      9. 确定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安排城乡结合部各类用地指标,编制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 制订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四)工作经费

      我市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经费由我市市级财政安排,列入2005年财政经费预算。

      三、规划修编主要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总体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和编制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个部分,为确保各项工作紧张有序的开展,按照“提早入手、压茬进行”的要求,力争2005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任务。修编规划基期为2003年,规划期限为2004—2020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一)前期准备工作(2004年8月至2004年12月)

      1. 组织准备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联席会议负责规划修编的组织协调工作、制订工作方案、解决规划修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筹措工作经费。

      2. 技术准备:开展各用地部门和用地类型的基础调查,收集规划基础资料,组建技术队伍,培训有关工作人员。

      3. 基础数据准备:完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以此作为开展专题研究和编制规划大纲的起点。

      (二)开展专题研究和编制规划大纲(2004年10月至2005年7月)

      1. 专题研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评价》等十项专题研究,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的基础。(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

      2. 编制规划大纲

      按照新一轮规划修编思路,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案研讨,初步确定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主要目标及规划调控指标,经充分协调论证后,编制规划大纲。(2005年2月至2005年5月)

      3. 规划大纲送审

      规划大纲编制完成后,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审批。(2005年6月至2005年7月)

      (三)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年7月至2005年12月)

      1. 着手编制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经广泛研讨论证、综合协调后,形成规划文件、规划图件等初步成果。(2005年7月至2005年10月)

      2. 组织审查、验收规划初步成果,按照审查验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2005年11月)

      3. 土地规划修编成果(包括专题研究、规划大纲、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上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2005年12月)

      四、开展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立足于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具体建设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规划修编第三阶段,选择相关单位,按照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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